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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15A/20231017-00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更戛乡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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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昌宁县更戛乡财政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昌宁县更戛乡财政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昌宁县更戛乡财政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更戛乡财政所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编制乡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乡人大报告财政预、决算;管理和监督全乡各项财政收支。(3)执行会计集中核算,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4)加强各类政策性补贴资金和专项资金的管理。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折通”发放机制。(5)负责抓好乡村债务的管理的工作。(6)负责管理乡级各种非税收入。(7)负责乡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8)加强对村级财务收支行为的监管。(9)负责财政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10)承办乡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昌宁县更戛乡财政所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乡第十届二次党代会精神,着力推进经济高质量增长、绿色化发展、社会高质量进步。

主要预期目标建议为:完成农村经济总收入6.49亿元,增长10%以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56万元,增长10%以上;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0万元;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7亿元以上。

围绕实现上述目标,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围绕项目抓落实,促进基础提升。高位谋划、加强对接,实现更戛项目建设增质增量。计划实施投资100万元以上项目11个。二是围绕产业增收入,促进产业振兴。切实将产业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第一要务来抓,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大力发展新植甘蔗、烤烟、茯苓、食用菌、蔬菜、水果种植、茶叶、核桃坚果等,在种植技术上不断改良提升,促进特色产业增效。三是围绕保障抓监督,促进高质发展。加强各类资金的监管使用。强化与上级部门的汇报、对接、协调,继续坚持开源节流,加大向上争资力度,推进“六稳六保”工作落实,保障工作正常运转。敢于实践、大胆探索,深入抓好村(社区)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工作。四是围绕生态强管理,促进生态宜居。从严执行有关规定,坚持露头就打,发现就治的原则,继续巩固规范松脂采集工作成果,打击盗伐乱伐行为,加强火源管控,杜绝发生较大森林火灾,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深入推进河长制、林长制工作,扎实开展清河行动、护路行动等专项行动,保护好群众赖以生存的基本公共环境。加强对焚烧炉及路域环境的管理。五是围绕宜居抓治理,促进乡风文明。倡导红白喜事缓办简办,继续巩固殡葬改革成果,推进移风易俗,全面开展更戛集镇整治攻坚行动,继续执行水费、垃圾清运费收缴制度,建立问责验收制度,持续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及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加强活动场所、公路标识、集体资产资源等的管护力度。六是绕管理提效能,促进干部担当。不断强化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建立干部教育管理体系。

1.部门基本情况

(一)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更戛乡财政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更戛乡财政所部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更戛乡财政所2022年度收入合计696,624.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6,624.8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79,370.58元,增长66.9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9,370.58元,增长66.9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所能力提升改造财政拨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更戛乡财政所2022年度支出合计696,624.84元。其中:基本支出420,344.84元,占总支出的60.34%;项目支出276,280.00元,占总支出的39.6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74,853.98元,增长65.1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2,293.98元,增长28.13%;项目支出增加182,560.00元,增长194.7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财政所能力提升改造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增加,人员工资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更戛乡财政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0,344.8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2,436.33元,占基本支出的71.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7,908.51元,占基本支出的28.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更戛乡财政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6,28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保山市2021年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资金支出276,28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更戛乡财政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6,624.8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279,370.58元,增长66.95%,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财政所能力提升改造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增加,人员工资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6,624.8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00%。主要用于行政运行420,344.84元、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76,28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更戛乡财政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更戛乡财政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45.00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45.00元,下降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所2022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更戛乡财政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908.51元,比上年减少1,865.35元,下降1.56%,主要原因分析厉行节俭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品费,日常水电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昌宁县更戛乡财政所资产总额1,580,827.81元,其中,流动资产1,155,877.23元,固定资产424,949.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8,337.7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6,068.3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更戛乡财政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7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7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7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