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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15A/20231017-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更戛乡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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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昌宁县更戛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昌宁县更戛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昌宁县更戛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更戛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昌宁县更戛乡财政所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编制乡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乡人大报告财政预、决算;管理和监督全乡各项财政收支。(3)执行会计集中核算,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4)加强各类政策性补贴资金和专项资金的管理。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折通”发放机制。(5)负责抓好乡村债务的管理的工作。(6)负责管理乡级各种非税收入。(7)负责乡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8)加强对村级财务收支行为的监管。(9)负责财政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10)承办乡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昌宁县更戛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能:(1)推广农业适用新技术。(2)对农作物新品种实验示范及推广。(3)对农作物病虫害的测报,并拿出相应的防治措施。(4)对农民的农业生产技能的培训。(5)协助镇党委政府搞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6)承办乡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昌宁县更戛乡林业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能:(1)接受当地党委政府和县林业局领导,贯彻执行林业各项方针政策。拟定当地林业建设发展规。(2)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营林及木材生产任务。(3)做好林业重点工程的各项工作。(4)搞好林政资源管理、森林防火及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5)协助做好林权和林地纠纷调解处理工作。(6)协助查处有关行政处罚案件。(7)加强廉政建设,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8)承办乡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乡第十届二次党代会精神,着力推进经济高质量增长、绿色化发展、社会高质量进步。

主要预期目标建议为:完成农村经济总收入6.49亿元,增长10%以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56万元,增长10%以上;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0万元;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7亿元以上。

围绕实现上述目标,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围绕项目抓落实,促进基础提升。高位谋划、加强对接,实现更戛项目建设增质增量。计划实施投资100万元以上项目11个。二是围绕产业增收入,促进产业振兴。切实将产业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第一要务来抓,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大力发展新植甘蔗、烤烟、茯苓、食用菌、蔬菜、水果种植、茶叶、核桃坚果等,在种植技术上不断改良提升,促进特色产业增效。三是围绕保障抓监督,促进高质发展。加强各类资金的监管使用。强化与上级部门的汇报、对接、协调,继续坚持开源节流,加大向上争资力度,推进“六稳六保”工作落实,保障工作正常运转。敢于实践、大胆探索,深入抓好村(社区)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工作。四是围绕生态强管理,促进生态宜居。从严执行有关规定,坚持露头就打,发现就治的原则,继续巩固规范松脂采集工作成果,打击盗伐乱伐行为,加强火源管控,杜绝发生较大森林火灾,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深入推进河长制、林长制工作,扎实开展清河行动、护路行动等专项行动,保护好群众赖以生存的基本公共环境。加强对焚烧炉及路域环境的管理。五是围绕宜居抓治理,促进乡风文明。倡导红白喜事缓办简办,继续巩固殡葬改革成果,推进移风易俗,全面开展更戛集镇整治攻坚行动,继续执行水费、垃圾清运费收缴制度,建立问责验收制度,持续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及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加强活动场所、公路标识、集体资产资源等的管护力度。六是绕管理提效能,促进干部担当。不断强化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建立干部教育管理体系。

  1. 部门基本情况

(一)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昌宁县更戛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昌宁县更戛乡人民政府

2.昌宁县更戛乡财政所

3.更戛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更戛乡林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更戛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1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XX人),事业人员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人(离休0人,退休24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1.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更戛乡2022年度收入合计29,313,321.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313,321.6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791,261.17元,增长6.5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491,261.17元,增长9.2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700,0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更戛乡2022年度支出合计29,313,321.68元。其中:基本支出15,547,828.33元,占总支出的53.04%;项目支出13,765,493.35元,占总支出的46.9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4,401.27元,下降0.0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331,336.43元,增长27.27%;项目支出减少3,355,737.70元,下降19.6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优抚发放上移县级,部分2021年项目资金结转至2022年拨付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更戛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547,828.3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827,142.19元,占基本支出的88.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20,686.14元,占基本支出的11.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更戛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765,493.3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其他优抚支出822,034.44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105,000.00元,疫情防控健康检测点工作经费支出223,003.40元,节能环保支出主要用于支付护林员工资826,798.74元,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支出139,960.00元,2018年糖料蔗核心基地建设项目结余专项资金698,580.77元,甘蔗、烟叶种植发展支出1,803,426.00元,“厕所革命”推进项目补助资金支出623,000.00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危房改造支出7,576,800.00,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500,000.00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更戛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13,321.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9%。与上年相比增加2,704,908.93元,增长10.36%,主要原因分析农林水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等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71,592.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1%。主要用于人大事务148,744.00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668,143.81元、财政事务696,624.84元、纪检监察事务337,495.00元、群众团体事务105,057.00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62,339.00元、组织事务231,004.00元、宣传事务222,185.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安全支出60,000.00元。

5.教育(类)支出110,9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主要用于教育管理事务110,95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144,49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0%。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144,491.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73,38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88,500.00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4,886.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13,616.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7%。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109,057.00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351,815.04元、抚恤822,034.44元、临时救助105,000.00元、其他生活救助28,564.34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146.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31,967.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3%。主要用于公共卫生223,003.40元、计划生育事务2,290.0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906,674.1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747,730.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0%。主要用于自然生态保护178,780.70元、天然林保护568,949.8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72,52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0%。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72,527.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8,710,260.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94%。主要用于农业农村5,167,922.02元、林业和草原794,593.27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7,944,340.00元、农村综合改革4,803,404.85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6,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76,8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4,000.00元,支出决算为268,172.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3,526.57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0.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4,646.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9.0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4,64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更戛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4,000.00元,支出决算为268,172.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3,526.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4,64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6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俭压减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87,473.37元,下降51.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31,8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0,596.70元,下降11.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5,076.67元,下降25.1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购置车辆,厉行节俭压减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3,526.5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出行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上级部门工作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更戛乡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3,607.16元,比上年减少332,155.48元,下降17.16%,主要原因分析厉行节俭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品费,日常水电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昌宁县更戛乡资产总额197,445,043.13元,其中,流动资产50,582,389.62元,固定资产4,731,899.5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00元,其他资产142,130,750.00元(公共基础设施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71,246.7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13,633.0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更戛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513.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29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216.6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513.6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