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4-1-/2020-1214008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 发布日期 | 2020-12-14 |
文号 | 浏览量 |
一、对象范围
安置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人员为办理了《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的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
二、补贴标准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即1350元/人、月。
三、申请条件
安置公益性岗位的单位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四、申请材料
1.《公益性岗位审批表》;
2.《昌宁县公岗补贴人员花名册》;
3.每个月盖有银行印章的工资支付凭证复印件1份。
五、办理流程
提交材料→内网审核→打印《就业创业证》→公示→发放补贴
六、办理时限
提交材料现场审核办结,财政审批后拨付资金。
七、办理地点
线下办理:昌宁县田园镇福惠路29号,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劳动就业服务局窗口。
八、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打印认定类别到其《就业创业证》中“就业扶持政策”页面,即办结。
九、咨询电话
劳动就业服务局0875-7130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