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4-1/20230704-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就业失业登记 | 发布日期 | 2023-07-04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位应届高校毕业生:
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为切实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就业报到证登记:2023年起就业报到证登记手续不再进行。
二、毕业生档案邮寄:
1.市级接收单位名称: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
邮寄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44号(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四楼档案室)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875-2225499,0875-2222318
2.昌宁县接收单位名称:昌宁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档案室
联系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达丙社区福惠路29号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0875-7130908
邮政编码:678100
转递方式:邮政EMS
三、请各高等学校毕业生关注“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和“茶乡招聘”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更多毕业生就业政策、招聘求职信息、就业动态及各类专场招聘会信息。其它未尽事宜,请致电0875-2146912(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0875-7120707(昌宁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四、公共就业服务渠道
1.微信号 :bssrlzysc(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
2.保山市各县区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