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4-1/20240820-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创业扶持 | 发布日期 | 2024-08-20 |
文号 | 浏览量 |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2020年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和退役3年内的退役军人,在我县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经评审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申报条件
(一)创业者经营项目具有示范引领性。
(二)经营主体注册年限达1年以上,诚信守法经营。
(三)创业者经营项目吸纳就业2人以上。
三、申报地点及联系电话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董 年 0875-7130102
昌宁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鲁玉美 0875-7131566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