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4-1-/2019-0613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日期 | 2019-06-13 |
文号 | 浏览量 |
段尚彩、李开富、杨庆玲、纳晓媛、施彦军、李浩然委员:
您们在政协昌宁县第九届第三次会议上《关于加快推进落实好临聘教师待遇提升问题的提案》所指出的问题和所提的意见建议,关乎我县教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已交由县人社局主办,县教育体育局协办。经县人社局、县教育体育局研究,提出初步答复意见,开展了面商工作,现提出有关事项答复意见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配齐公办教师数量的问题
截至2018年末,全县有中小学教师编制3391名,实有教职工3354人,空编37名。2019年,全县计划招聘教师26名。在编制总数控制下,公办教师招聘空间已经不大。从鸡飞镇小学的情况看,全镇共有873名小学生,按照教育部门相关教师编制核定政策,可核定教师编制96名,实有教师84名,空编12名。加上学前教育,全镇教师缺编问题很突出。从全县中小学教师配备情况来看,存在着编制动态调整不及时、学前教育教师挤占中小学教师编制的现象,也存在着城区、坝区教师超编,山区教师缺编的不平衡现象。在下步工作中,县人社局将继续做好与县委编办、县教育体育局的沟通协调,用足用活编制资源,用好各项招聘政策,继续做好每年的教师招聘工作,及时招聘、补充公办教师,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关于较快推进落实好临聘教师待遇提升的问题
由于全县公办教师配备不足,在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和原民办教师历史遗留问题妥善解决后,我县依然还有一定数量的临聘教师。因各级财政困难,临聘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尚不健全,全县临聘教师待遇确实很低。目前,我县临聘教师工资待遇是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即每月1350元,大部分临聘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少数缴纳养老保险。今后,县人社局将积极配合县教育体育局,加强同县财政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并得到支持,在保障临聘教师待遇上给予政策倾斜。各学校要多方请示汇报,争取各方力量的支持与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高临聘教师待遇。同时,各学校要强化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使用临聘教师等编外人员,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提高公用经费的使用效率,确保临聘教师等编外人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进一步降低劳动领域信访问题和劳动争议产生的风险。
三、关于进一步协调解决临聘教师招录转正的问题
根据《保山市教育局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实施办法的通知》(保政教发〔2013〕145号)中“对取得教师资格证,师德良好,身体健康,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2013至2015年的中小学教师招聘中,安排一定比例的招聘计划,通过考试择优招聘为公办教师”的规定,2013年至2015年,全县共设188个岗位专门招聘民办、代课教师。根据该文件要求,从2016年起,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不再单独设岗招聘临聘教师,符合条件的临聘教师,可以参加特岗教师招聘和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