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4-1-/2020-0212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优化营商环境 | 发布日期 | 2020-02-12 |
文号 | 浏览量 |
各股、室,各二级局,仲裁院、人力资源中心:
现将《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12日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进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中共昌宁县委 昌宁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昌发〔2020〕1号)精神,制定2020年工作方案。
一、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一)积极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推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给予最高额度15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贷款。对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创业者按照现有政策规定给予贴息;对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小微企业,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责任部门:劳动就业服务局)
(二)将劳动保障监察结果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加强诚信政府建设。按照诚信政府建设要求,将劳动保障监察中实施的行政处罚和立案查处企业录入劳动监察系统,并导入信用监管系统,作为今后用人单位诚信评价的依据,加大企业失信行为惩处力度。(责任部门:劳动保障监察股)
二、营造协调高效的审批环境
(一)以改革社会保险登记证为重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以“三证合一”工作机制为基础,全面推进“五证合一”,不再单独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全面实现“一证一码”。企业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不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实现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一窗通办”。对于已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的企业,不再收缴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责任部门: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局)
(二)进一步压减行政许可事项。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对县人社局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能取消的坚决取消。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结时限和提供材料。(责任部门:劳动保障监察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三)认真梳理部门行政职权,加快制定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对县人社局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清理,形成政务服务清单,使部门职能更加清晰、明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标准,制定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以为企业办好“一件事”为标准,整合相关事项的申请材料和表单,梳理企业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养老关系转移、社会保险待遇申报等办事目录清单。优化办理流程,落实一次性告知工作制度,逐步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提升业务办理服务水平。(责任部门:各股室、二级局、仲裁院、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四)强化宣传,提速“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运用。通过茶乡招聘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等方式,及时转发“一部手机办事通”上线试运行的相关新闻通稿、宣传海报、上线通知等资讯。在局内各办事大厅显要位置,通过展架、海报、LED电子屏等媒介,对“一部手机办事通”的使用方法、下载方式等进行宣传。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做好“一部手机办事通”实名注册。(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三、营造公开透明的政策环境
(一)依规降低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照《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进一步完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制度的通知》(保人社发〔2018〕294号)及《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昌政办发〔2018〕55号)文件精神,降低或减免涉及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责任部门:劳动保障监察股)
(二)贯彻执行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按照《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市民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 保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降低社会保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保人社发〔2019〕79号)要求,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责任部门:社会保险股、劳动就业服务局、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局)
四、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落实人才服务保障,开展到普通高校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做好高技能人才选拔推荐和培养工作,落实专家基层工作站补助政策,落实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政策。(责任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劳动就业服务局)
五、营造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
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推进监管平台运用,强化辖区内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和劳务中介机构监督检查,加大辖区内企业劳动保障执法检查和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力度。(责任部门:劳动保障监察股、劳动就业服务局、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六、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县人社局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在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各责任部门负责人要明确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法规政策,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显现成效。
(二)强化政策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局党组在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时要将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法规作为学习的重点,营造部门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氛围。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政府门户网站、“茶乡招聘”微信公众号和部门宣传栏发布社保降费、就业创业和人事人才等政策规定,并牵头组织深入乡镇、村社区和企业开展宣传,在服务窗口摆放宣传材料和告知书,不断提高群众对各项惠民政策知晓率。
(三)规范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效能。按照“放管服”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和简化各项办事流程,缩减办理时间,并通过向办事人员提供一次性告知书,减少群众往返次数。积极探索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和“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运用,努力打造更加便捷、便利的办事模式。
(四)强化监督检查,打造优质服务。以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文明窗口行动为抓手,强化干部职工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窗口部门纪律作风建设,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