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4-1-/2020-0313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计划 | 发布日期 | 2020-03-13 |
文号 | 浏览量 |
各股、室,各二级局,仲裁院、人力资源中心:
现将《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3日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工作要点
为持续发挥人社行业在脱贫成果巩固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昌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脱贫攻坚成果巩固长效化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昌发〔2020〕8号)要求,结合我县人社行业扶贫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目标任务
对每个有就业意愿和培训意愿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开展1次以上免费职业培训,让每个有适龄劳动人口的贫困家庭至少有1名技能劳动者就业。2020年,全县培训农村劳动力29000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0000人次;完成新增劳动力转移就业650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800人。引导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参加社会保险,实现法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加强贫困地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人才支撑。
二、工作要点
(一)全力推进就业扶贫
1.大力促进就地就近就业。积极开发就业岗位,鼓励当地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利用乡镇、村集体空闲场地、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发展扶贫车间,为贫困劳动力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岗位。对企业和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继续实行奖补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2020年底力争每个乡镇建成1个以上扶贫车间(扶贫合作社、扶贫返乡创业组织)。充分发挥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的就业创业服务站作用,持续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就业工作。
责任单位: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2.积极支持创业带动就业。积极支持贫困劳动力创业和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参加创业培训,按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培训补贴,对自主创业的劳动者优先提供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并按规定给予贴息。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符合政策规定的贫困劳动力和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按规定给予创业补贴。
责任单位: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3.大力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加强农村劳务经纪人队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设,继续落实劳务经纪人、职业介绍补贴、一次性交通费补助等鼓励性政策。加强与省、市驻外服务工作机构对接,提高劳务对接的组织化程度和就业质量。通过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依托各级驻外劳务工作站,广泛收集提供信息,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就业专项服务活动,促进贫困劳动力与各类用人单位的供需对接,切实提高有组织转移就业的比例,解决就业扶贫自发式多、稳定性差等问题。
责任单位:县转移办、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4.深入抓好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开发管理。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劳务补助等方式,动员贫困群众参与小型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增加劳务收入。继续抓好已开发的乡村公共服务岗位管理,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农村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帮扶安置。2020年,公益性岗位稳定就业1500人以上。
责任单位: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5.不断深化沪滇劳务协作。深入推进沪滇劳务协作,积极争取协作项目资金,大力开展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扶持就地就近就业和组织劳务输出等劳务协作工作。加大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力度,吸纳当地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实施家政和护工服务劳务对接扶贫行动,打造贫困地区家政和护工服务品牌,完善家政和护工就业保障机制。以“互联网+就业+精准扶贫”模式为抓手,积极推广使用“云上就业APP”,为贫困群众搭建“一部手机找工作”的精准就业扶贫平台。按照《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劳务协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用好用实沪滇劳务协作项目资金。
责任单位:县转移办、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二)全力开展技能扶贫
6.继续实施技能扶贫专项行动。根据贫困劳动力就业意愿和市场用工需求,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广泛发动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面向贫困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项目向所有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开放。为就读职业学校的建档立卡家庭初高中毕业学生提供免学费资助。支持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建立职业技能实习实训基地。深化校企合作,广泛组织动员,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共同开展精准技能扶贫。积极支持对口帮扶技工院校招收贫困家庭学生,帮助毕业生实现就业。
责任单位: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7.增强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培训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和贫困劳动力培训需求精准对接,开展“菜单式”技能培训。根据当地产业发展需要、用工企业对技能需求和东西部劳务协作的需求,结合劳动力的就业意愿需求和劳动能力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对没有外出就业的劳动力,重点开展引导性培训;对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贫困劳动力,重点开展适合市场需求的技能培训;对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重点开展创业培训。将技能培训延伸到村,确保技能培训全覆盖,通过技能扶贫“四个一批”,按照“一户一人、一人一技、一技促脱贫”的目标,全年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0000人次。
责任单位: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三)全力实施社保扶贫
8.确保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结合全民参保计划,积极主动为贫困人员开展社会保险扶贫政策宣传和参保登记等经办服务工作,切实落实贫困人员各项参保优惠及代缴补贴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根据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增长情况,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责任单位: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9.防范因工伤、失业致贫返贫。继续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防范在建筑等高风险行业从业的贫困人口因伤致贫返贫。积极推进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为包括贫困劳动力在内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确保应发尽发;适当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认真贯彻落实稳岗补贴和全面落实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责任单位:社会保险股、县劳务就业服务局、县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局
(四)不断加强人才扶贫
10.落实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倾斜措施。通过放宽基层公开招聘年龄、学历要求等措施,缓解贫困地区县乡事业单位“招人难”问题。
责任单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11.支持贫困地区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适当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和高级职称评聘岗位数额限制,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实施乡镇有效的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聘制度,稳定基层卫生人才队伍。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单独建立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评审组,单独评审,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责任单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12.为贫困地区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服务。继续组织高层次专家到贫困地区开展智力帮扶,根据当地需求,组织各类高层次专家赴贫困地区开展农业生产咨询服务、专家义诊及支教等活动。着力建好用好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为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提供智力和技术服务。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按需求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农技推广等工作,充实基层专业人才队伍;培训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员,提升“三支一扶”人员服务基层、助力脱贫攻坚的能力;安置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服务地工作的“三支一扶”人员,有效稳定基层人才队伍。
责任单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13.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工资倾斜政策。按国家要求调整和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落实好乡镇工作岗位补贴、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高定工资等政策。
责任单位:工资福利股
(五)扎实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
14.深入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全面落实挂钩扶贫工作责任,做好因村施策、因人因户精准帮扶,定期研究帮扶工作。驻村扶贫工作队要认真履职,大力宣传和落实人社扶贫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帮扶作用,提升帮扶实效。
责任单位:各股、室,各二级局,仲裁院、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六)深入开展人社扶贫领域作风建设
15.继续开展人社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紧紧盯住脱贫攻坚各项监督考核检查发现的问题,围绕人社行业扶贫和定点扶贫两项重点工作,按照《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加强督促检查,对人社扶贫项目、工程、资金、物资等方面进行全面治理,标本兼治构建人社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人社扶贫领域作风建设,促进人社扶贫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
责任单位:各股、室,各二级局,仲裁院、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人社扶贫工作的重要性,主要领导作为扶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工作落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好人社扶贫要求,结合人社事业发展实际,改革创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以铁的纪律、铁的要求、铁的措施,不断推进全县人社扶贫工作,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赋予的工作任务。
(二)精准对接,摸清底数。要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分析人社扶贫工作存在的困难,找准解决困难的办法和思路,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及时对接扶贫部门,比对贫困人口数据,精准分析,严格按县委、县政府要求,采取积极措施,确保人社扶贫目标任务完成。
(三)加强督促,跟踪问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逐级分解,压实责任,切实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调动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创造性地开展人社扶贫工作。要把人社扶贫工作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以问题为导向,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边检查边整改,明确责任目标和工作时限,确保人社扶贫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四)统筹协调,推进工作。要统筹协调业务工作和扶贫工作,落实帮扶责任,发挥积极作用,做好扶贫痕迹管理,有效推动业务工作和扶贫工作同促进、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