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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4-1-/2020-0506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社局
公开目录 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 202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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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人社部门的部署要求,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把稳就业作为重中之重,统筹推进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人社扶贫、行风建设等工作,着力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积极贡献。

一、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

(一)稳岗位促就业

1.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就业政策,健全工作机制,促进形成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政策体系。年内开发就业岗位4500个,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700人以上,城镇失业人员就业500人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确保全县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2.贯彻落实疫情期间各项稳就业措施,促进各项援企稳岗政策落地落实,做好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

3.突出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确保转移就业率稳定在

60%以上,转移人数达15万人以上,其中,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000人,新增贫困劳动力转移1000人。提升劳动力转移组织化程度,强化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农民工“点对点”“一站式”返岗复工服务,支持就地就近就业。

(二)强化技能培训

4.贯彻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全面规范落实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政策,职业技能培训4000人以上,农村劳动力培训2.9万人次以上。

5.强化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重点组织就业困难重点群体参加培训,按规定给予补贴。

6.鼓励用人企业及技能培训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探索“线上+线下”技能培训方式。

(三)抓好重点群体就业

7.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全面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基层就业计划”“万名青年就业见习计划”等,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中小企业就业。

8.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建功基层。

9.落实下岗职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政策,积极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稳妥做好去产能等结构调整中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发放稳岗返还40户以上企业,发放补贴资金350万元以上,惠及职工1700人以上。

10.继续实施吸纳就业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

11.实施就业援助,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做好帮扶兜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四)抓好创业带动就业

12.深入推进“双创”,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等扶持政策,扶持自主创业1580人,其中贷免扶补扶持创业990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590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81亿元。

13.抓好创业孵化平台建设,推进市级、省级创业园区的巩固提升,积极开展创业能力培训和网络创业培训。

(五)抓实就业服务

14.扎实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金秋招聘月”等专项活动,大力推广“互联网+就业服务”,完善线上服务。加强政策宣传、就业指导、岗位对接、权益维护,完善全链条就业服务。

15.深入贯彻《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持续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

二、夯实社会保障体系

(六)配合推进社保领域改革

16.贯彻落实“两个统筹”实施办法,确保7月底前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10月份工伤保险基金实现省级统收统支。

17.贯彻工伤预防工作,进一步落实完善工伤保险“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

18.深入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持续做好中人待遇平稳过渡工作。

19.贯彻落实企业参保人员退休前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抚恤待遇政策。

20.贯彻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

(七)持续推进社保政策落实

21.继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强数据动态管理和分析应用,推进建筑业按项目参保,加大对未参保人员的宣传引导力度,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45万人(企业职工在职参保9900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职参保7300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2.95万人,参加工伤保险1.81万人,参加失业保险1.05万人。

22.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继续落实社会保险降费减负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23.按照国家、省级统一部署,适时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24.根据政策,提高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

25.根据政策,调整工伤保险待遇。

26.严格规范职业年金经办管理,按要求做好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工作。

(八)强化社会保险风险防控能力

27.积极推进风险防控程序化、规范化,健全完善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

28.深入开展社保数据稽核,重点加强违规一次性补缴、重复领取待遇、死亡冒领、服刑冒领等数据的核查。

29.利用生物特征识别技术,推行社保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建筑业按项目参保人员实名制认证新模式。

30.以社保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为突破口,推进社保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三、推进人才人事工作

(九)做好人员调配和招聘工作

31.严格工作纪律,做好人员调配、招录招聘及人才引进工作。做好各类人事考试组织工作。抓好事业单位奖励、回避、培训等三个规定的贯彻实施。

(十)强化事业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32.贯彻落实职称申报评审管理和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认真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33.组织开展2020年“省突”“省贴”申报推荐;组织参加2020年保山市学科带头人选拔;加强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建站管理服务,带动项目实施和人才培养。

(十一)有序改善收入分配。

34.持续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落实工资收入分配制度、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机制,逐步健全企业工资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十二)加强平台建设及人才服务保障水平

35.推进大学生毕业登记及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促进线上、线下业务融合。

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十三)建立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处置机制

36.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建立劳动关系风险监测点,完善监测指标和监测方式,健全“动态监测、定期研判、分级预警、分类处置”的监测预警处置机制。指导用人单位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十四)加强“治欠保支”工作力度

37.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宣传贯彻,结合实际完善配套措施。综合利用考核、督查、督导、通报、约谈、问责等手段,压实属地责任和工程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建立《工程建设项目清单》、《欠薪隐患清单》,严格落实“五项制度”,全面推进“保山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实施力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日常执法,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力度。

38.实现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96%以上,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98%以上。

(十五)强化制度措施建设

39.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完善劳动用工信息网上申报备案制度。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持续推进集体协商工作,实施集体协商“稳就业促发展构和谐”行动。积极稳妥推进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工作。

40.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工作。

41.积极开展人社领域平安创建活动,健全完善人社重要政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42.继续深入做好扫黑除恶工作。

43.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能力,加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争议的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机制,推广“互联网+调解”工作,建立健全仲裁制度机制。实行案件分类审理,加强调裁衔接、裁审衔接。实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9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60%以上。

五、扎实推进人社扶贫工作

(十六)巩固脱贫成效

44.加大就业扶贫工作力度,抓好农村劳动力就业,进一步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加强异地劳务对接,不断提高规模化、组织化程度,实现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000人以上,其中,实现贫困劳动力就业1000人以上。

45.加强外出务工人员就业稳定工作,加强乡村公共服务岗位管理工作,扎实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

46.深入开展技能扶贫专项行动,确保有培训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加培训。

47.抓实社保扶贫工作,继续落实为特殊困难群体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发放待遇政策,确保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48.深入落实人才倾斜政策,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49.做好“挂包帮、转走访”工作。

(十七)严格督查考核

50.继续深入开展人社行业扶贫“清零行动”。

七、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十八)加强政治建设

51.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党组主体责任,践行“三个表率一个模范”,积极创建“模范机关”。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强化领导班子政治领导能力。抓好对党忠诚教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十九)强化理论武装

52.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工作主题,持续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宪法法治宣传教育和政德建设。促进党员干部自学。

(二十)夯实基层基础

53.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抓好党带群团一体共建。

(二十一)持续正风肃纪

54.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实施办法精神,坚定不移整治“四风”问题,持续推动“转作风、优服务、提效能”活动,认真落实为基层减负各项要求。加大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监督检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健全完善防范廉政风险制度机制,加强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全面推进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再上台阶。

(二十二)抓实意识形态工作

55.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年内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不少于8次,建立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制度,坚持局党组每季度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一次,并书面向县委汇报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在党内通报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形成主要领导统揽全局、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八、抓好其他常规工作

(二十三)殡葬改革工作

56.根据县级殡葬改革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工作人员亡故及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亡故人员一次性丧葬抚恤费审批发放工作。全体干部职工广泛宣传殡葬改革各项政策,让政策宣传不留死角。全体干部职工及家属、退休干部认真遵守殡葬改革各项政策规定。

(二十四)群团工作

57.工会工作。规范工会经费管理,丰富工会活动,组织职工参加职工互助保险,关爱干部职工身体健康。

58.妇女儿童工作。在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劳动维权、社会保障等职能工作方面做好妇女儿童服务工作。为女性开发就业岗位,组织妇女参加培训,做好妇女参加居民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工作。“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符合条件的妇女创业,在招聘事业人员时坚持男女平等,提供均等就业机会。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二十五)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59.认真履行职责,稳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一是通过创业担保贷款、贷免扶补贷款、小企业贴息贷款来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二是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稳岗补贴补助;三是简化企业开办前置条件(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推行“五证合一”工作,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四是落实社保降费政策,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政策,落实疫情期间降费减负政策,减轻企业负担。五是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制度。六是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窗口部门通过规范经办流程、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服务承诺和限时办结等提高服务企业效率。七是压缩行政许可时限。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许可、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两项。

(二十六)依法治县工作

60.坚持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建立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守法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规范行政职能和行政决策程序,促进合法科学决策;完善行政执法职权职责清单,严格执法力度,排查化解农民工工资拖欠、社会保险欠费、劳动人事争议等领域的矛盾纠纷。

(二十七)生态环保工作

61.加大环保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将生态环保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会同监察和环保部门及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同级政府确定的环境问题问责调查结论,对负有管理责任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落实问责处理决定,按规定办理环境保护违法违纪工资,认真执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内容。

(二十八)消防安全工作

62.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及逃生演练,提高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充分发挥部门职能职责,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纳入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

(二十九)综治维稳工作

63.认真落实综治维稳暨平安法治建设工作目标,积极开展综治维稳宣传活动,以打击非法用工、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人社领域信访问题处理为抓手,扎实做好综治维稳暨平安法治建设工作,确保单位平安、干部职工平安。

(三十)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64.细化工作目标,明确改革任务,积极与市级对口部门、县委改革办请示汇报,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工作。按深入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专项小组审核、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的程序出台改革方案,分类规范改革工作台账管理,按月向专项小组报告工作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