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4-1/20230609-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 | 发布日期 | 2023-06-09 |
文号 | 浏览量 |
按照《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21条的规定和《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保人社发〔2019〕91号)的有关规定,经服务机构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并进行实地查看经营地址等程序,准予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经营地址由昌宁县柯街镇柯街社区兴民小组7号变更为昌宁县柯街镇柯街社区农贸市场6幢63901P/Z,同时按照《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中的统一编号规则,将原许可证编号530524000005规范编号为(云)人服证字〔2019〕第0524000123号,同时换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特此公告。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