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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4-1-/2021-0114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社局
公开目录 行政检查 发布日期 202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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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昌宁县人社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制定计划任务部门名称计划任务名称检查对象抽查比例/户数任务时间检查方式制定依据实施检查层级备注
抽查领域抽查事项
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检查企业参加养老、工伤保险情况县本级参保单位和个人按照监管对象的5%2021年11月30日前随机抽查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2.《云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
3.《社会保险稽核办法》
县级
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检查《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昌宁县辖区内用人单位按照监管对象的0.5%2021年11月30日前随机抽查1.《劳动法》
2.《劳动合同法》
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县级
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检查抽查工作围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贯彻落实有关情况开展,重点抽查了解以下五个方面内容:
(一)县(市、区)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情况;
(二)建立联系服务机制以及公布取得行政许可或经过备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单情况;
(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备案、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四)服务场所明示事项(营业执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监督机关、监督电话和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民办培训学校等许可证)执行以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章程或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等情况,台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五)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遵守其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规范的情况。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县级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抽查3至4家。
2021年11月30日前现场检查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县级
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培训教育检查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项目)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违规行为的行政检查(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项目)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办学制度的建立、培训开展情况一般检查2020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职业培训学校5%2021年11月前随机抽查、现场检查《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6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50条市、县两级分别抽取删除,县级无监管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