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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4-1-/2021-0908009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社局
公开目录 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2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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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范本)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范本)

申请人:

身份证件号:

办理业务及证明材料(勾选并补充完整):

£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填写姓名)依靠工亡职工 (填写姓名)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

(填写姓名)就读于 学校(自 年 月至 年 月)

(填写姓名)在工亡职工 (填写姓名)死亡后本人从未在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与任何人缔结过婚姻关系。

£遗属待遇申领:

(填写姓名)为参保人 (填写姓名)的遗属,参保人已于 年 月 日死亡。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丧葬费抚恤金申领:

(填写姓名)为参保人 (填写姓名)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继承人,参保人参保人已于 年 月 日死亡。

承诺内容:

本人已认真阅读《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及相关规定,对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证明义务和办理条件已充分知晓。在此本人郑重承诺,已经符合本业务办理条件,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授权同意经办机构通过共他部门、机构、企业查询与承诺相关的个人信息,用于核实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同时,知悉本人如作出不实承诺,将被列入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相关失信信息将在“信用中国”人社门户网站等媒介公示,并接受由相关部门实施包括限制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年和席次、获得贷款授信、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在内的跨部门联合惩戒,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承诺人:

身份证件号:

与申请人关系:£本人 £法定监护人 £其他 (勾选)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