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4-1/20240312-0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主体 | 发布日期 | 2024-03-12 |
文号 | 浏览量 |
一、执法主体的名称(全称):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负责人:兰晓
三、执法区域:昌宁县行政区域内
四、执法类别:行政机关
五、办公地址:昌宁县田园镇福慧路29号
六、监督电话:0875-7130176
七、邮编:678100
八、主要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2013年第19号令)《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云南省职业介绍条例》
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办法》《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云南省劳动就业条例》《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云南省职业介绍条例》《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条例》《云南省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云南省集体合同条例》《云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云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云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云南省企业工会条例》《云南省人才市场条例》
行政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行政给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云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条例》《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行政确认:《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办理退休办法(试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行政奖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