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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4-1-/2023-0112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社局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01-12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2023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四字简称

项目主管部门

政策依据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项目

级次

政策咨询

电话

一级项目名称

二级项目名称

中央省级项目

7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求职创业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文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9〕24号)

对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自愿申请的8类高校毕业生(含中职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给予求职创业补贴。第1类:我省8个人口较少民族(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布朗族和景颇族);第2类: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第3类:3个涉藏地区;第4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5类: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第6类:特困救助供养家庭;第7类:贫困残疾人家庭;第8类:脱贫户家庭毕业生。

1000元/人,每人在一个教育阶段只可享受一次。

中央

0875-7130180

8

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


乡村公岗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18〕68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9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乡村振兴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81号)

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安置在人社部门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上的农村劳动力。

各县(市、区)或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时间、劳动强度等因素,合理确定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对非全日制乡村公益性岗位可按小时制计算补贴标准。具体标准可由用人单位根据不同性质岗位的公益性服务程度、服务时间、劳动强度、资金支付能力等因素确定,资金申报、使用及补贴标准按照国家和各岗位开发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中央

0875-7130180

9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社保补贴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61号)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

对除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之外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2/3的标准给予补贴;对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按不超过实际缴费额1/2的标准给予补贴。具体标准由各州(市)财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中央

0875-7130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