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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4-1-/2020-1023008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社局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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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昌宁县2020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二条措施

为全力做好2020年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影响,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2020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二条措施》(保政办发〔2020〕35号)精神,结合昌宁实际,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扩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规模。2020年,面向高校毕业生招录38名公务员和10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项招聘99名基础教育和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其中专项招聘人员按政策规定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就业补贴。

二、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招用高校毕业生。招募应届高校毕业生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35名,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5个。鼓励各乡镇结合村(社区)换届工作,在保持村(社区)现有人员总量的基础上,优先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符合公益性岗位补贴条件的,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

三、扩大国有企业招聘规模。各国有企业要全面梳理、深入挖掘企业空编及人才需求,今明两年要连续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确保今明两年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高于2019年。2020年县级及驻昌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不低于20人。

四、组织民营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征集全县民营企业岗位,依托云南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开发就业岗位700个,其他中小企业岗位开发不低于300个,面向2020届高校毕业生进行招聘。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5000元/人的标准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用工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五、加大就业见习工作力度。扎实做好就业见习工作,组织110人开展就业见习。将就业见习补贴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用人单位,其实际留用人员按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六、加大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力度。2020年,开展各类群体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6000人。对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并获得相应证书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相应培训补贴。对企业招收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开展以工代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列支。

七、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毕业3年内在县内创业并带动不少于3人就业的大学生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创业补贴,同时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合理设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管理模式,预留自由市场、摊点群等经营网点,支持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依托平台等实现新就业形态就业,对其购置生产经营必需工具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支持。

八、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认真落实大学生应征入伍政策,积极引导毕业生参军入伍,实现征集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人数不低于35人。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1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考时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乡镇专武干部定向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招录。

九、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加强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力度,帮助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充分了解和享受政策。搭建人力资源对接平台,充分运用“互联网+公共就业平台”、“茶乡招聘”发布岗位信息,畅通毕业生线上求职通道,以云南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专场招聘为平台组织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2场。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保管,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用人单位考试、录用,落实工作单位后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加强职业指导,对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纳入实名制管理,年内为每名实名制管理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推荐就业岗位不少于3次。

十、保障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对城乡低保、贫困残疾人、零就业、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困难家庭的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实行“一对一”帮扶,根据需要安排公益性岗位,实施就业援助和托底安置。鼓励各部门、乡镇积极开发公益性特岗,招聘55名应届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服务期1年,工资待遇由各部门、乡镇自行确定(含人社部门的公益性岗位补贴)。

十一、积极拓展省外就业渠道。依托沪滇劳务协作机制、驻省外劳务工作站等收集省外适合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3000个以上,向毕业生进行精准推送、跟踪帮扶。组织专场招聘会,加大岗位审核和推介力度,提高岗位与毕业生的匹配度,以促进高校毕业生转移到省外就业。

十二、鼓励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吸纳就业。县卫生健康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深入分析地区环境、人才状况、医疗卫生机构需求等情况,从基层实际需求出发,精准聚焦短缺人才,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充分结合卫生健康行业特点,在做好省级专项招聘的同时,根据情况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招聘条件,开发合同制编外人员岗位110个,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就业。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的民营医疗机构,可享受5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履行就业工作主体责任,把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健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宣传引导,迅速组织实施,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层层抓好落实,确保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