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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4-1/20240410-00005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社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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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脱贫人口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办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全县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下同)跨省务工满3个月符合申报条件人员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大政策宣传。各乡镇要认真排查脱贫劳动力到省外务工情况,加强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的宣传,确保政策到户到人,积极申报,应补尽补。

二、严格申报流程。严格采取村级排查、核实、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定的程序,规范申报。因无法到务工企业开具务工证明,或在建筑工地务工及省外打零工等无法开具务工证明的,由村级出具的《昌宁县脱贫人口外出务工证明》(附件5),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县农业农村局复审,后按程序提交。

三、申报时间要求。各乡镇申报的材料,于每个月15日、30日上报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根据县乡村三级提供的材料进行资金拨付,联系人及电话:杨涵铄 0875-7131836,邮箱:cnxldjyfwj@126.com。县人社局将适时调度各乡镇落实情况。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肃工作纪律。工作过程中,严禁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


附件:1.昌宁县2024年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申报所需材料

        2.保山市脱贫人口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申请表

        3.保山市脱贫人口外出务工证明

        4.2024年脱贫人口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申报审核台账

        5.昌宁县脱贫人口外出务工证明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