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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4-1-/2020-0428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社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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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0年就业重点群体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职业培训学校:

现将《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就业重点群体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8日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就业重点群体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决策部署,全面提升城乡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根据《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昌政办发〔2019〕77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策,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围绕我县产业发展、转移就业务工需求,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面向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全面提升城乡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

二、目标任务

开展就业重点群体职业技能提升培训4000人,项目实施地点为田园镇、漭水镇、大田坝镇、柯街镇、卡斯镇、湾甸乡、更戛乡、勐统镇、温泉镇、鸡飞镇、翁堵镇、耈街乡、珠街乡、扶贫办。建设期限为2020年5月至2020年9月。各乡镇目标任务见附件。

三、培训内容、对象、时间、方式及培训机构选定

(一)培训工种。职业资格培训有焊工、电工、美发师、农机修理工、钢筋工、茶艺师、中式烹调;专项能力有肉猪饲养、婴、幼儿照料、澳洲坚果栽培、芒果栽培、蜜蜂养殖、蔬菜育苗;合格证培训有微耕机修理培训、魔芋种植及加工培训、花卉采摘与包装培训、水果包装培训、柑橘栽培培训、餐车烹饪技术培训、家常菜制作培训、疫病防控服务培训、烤烟移栽和烘烤技术培训、家政服务培训、蚕桑养殖培训、茶叶加工技术培训、电商运营管理培训、烟叶加工培训、茶艺服务培训、保姆(月嫂)培训、烟叶烘烤培训、林下养殖技术培训、护工培训、畜禽养殖培训、沃柑栽培、烟叶分级培训、果树管理技术培训、果蔬产品包装培训、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等。各培训学校必须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2020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41号)中列明的职业培训工种及“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各乡镇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乡镇人民政府要向县人社局提出培训工种变更请示,经县人社局批准同意后方可开展。如遇政策调整,培训工种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二)培训对象。辖区内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失业人员、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转岗职工、残疾人、退役军人。此次培训对象不受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比例限制。

(三)培训课程。每期培训必须按照审批后的培训计划严格执行,培训课程必须包含职业道德、工匠精神、质量安全意识、有关法律法规、扫黑除恶、禁毒防艾、环保和健康卫生、就业指导等内容。培训过程突出实际操作训练,因地制宜,因材施教。

(四)培训时间。职业资格证书培训不少于30天,不低于240个课时。专项职业能力培训不少于15天,不低于120个课时。合格证培训按《云南省2020年度技能提升行动培训合格证书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执行。培训工作必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

(五)培训方式。培训方式为人社主办、乡镇把关、培训机构实施。各乡镇、培训机构要密切配合,落实培训地点、组织培训学员,制定具体培训计划,按计划采取教师现场授课、利用现代教育平台授课,并结合参培学员的需求,面对面指导、互动讨论。

(六)培训管理。所有涉及培训必须使用云南省职业技能网络培训平台,补贴与平台挂钩,“逢补必进”,不按规定操作的不予补贴。培训学校在培训过程中严格按照教学计划组织实施、严格管理,充分调动培训学员的积极性,保证培训和鉴定质量。要做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的数据和资料的采集、管理、上报和建档工作。在培训工作中,培训学校要加强学员的考勤管理、安全管理,在每期培训结束后,将学员的详细资料按县就业局规定的电子表格标准上报,并将纸质材料分班次装订成册上报县就业局存档。

(七)培训机构确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严走程序、严格把关,从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中,公开选聘社会信誉度好、教学质量优的优质培训机构,具体负责实施培训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县人社局局长徐加曾任组长,副局长陈宗德任副组长,财务规划和基金监督管理股、县就业局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职业培训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就业局,由陈宗德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各培训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就业局的指导下,搞好培训计划报批,并选派业务素质精、教学理念水平高、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专业教师进行教学培训。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按照培训方案的相关要求配合支持培训机构开展好培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和培训期间的管理与监督,使整个培训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县就业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现场检查和电话暗访、年度考核检查验收等方式对培训学校实施动态监督检查,发现培训机构违反培训规范要求、弄虚作假、培训质量低下及存在其他问题的,培训学校必须限时认真整改。若发现整改未到位的情况,取消其培训资格,相关培训标段进行重新招标。培训工作结束后,县人社局将组织验收组,严格按照培训项目管理要求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项目实施程序、培训质量、培训效益、资金管理使用等关键环节。

(三)加强资金监管。项目资金使用及补助标准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管理的通知》(云财规〔2019〕3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2020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41号)规定执行。职业培训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如遇政策调整,补助标准按新政策规定执行,培训及鉴定补贴总额按省级标准据实结算,但不得突破中标上限。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和行政法规,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加强指导、强化服务与监督。加强项目公开,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财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有效、科学、合理。

(四)加强宣传工作。各乡镇、各培训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深入村组大力宣传就业培训、就业创业等政策,调动农村劳动力参加培训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营造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树立一批学习技能后进城务工、创业致富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