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统计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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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计划要求,结合我县情况,特制定昌宁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以下简称“三农普”)是我县步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关键时期进行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是顺利开展“三农普”的重要前提,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三农普”宣传工作,确保宣传工作有序、有力、有效,为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宣传目的和重点
(一)宣传目的
通过广泛宣传动员,使社会各阶层理解、重视、支持农业普查,确保普查顺利进行,确保普查结果真实可靠;使各级党政领导充分认识搞好这次农业普查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使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到普查结果对提高部门行政管理水平的重要性,并按照各自的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与普查机构共同做好普查工作;教育广大普查人员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依法开展农业普查;使每个普查对象都能够清楚地了解按时、如实地填报农业普查资料是应尽的法定义务,从而提高支持配合普查、依法提供普查数据的自觉性。
(二)宣传重点
一是广泛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开展农业普查工作的思想认识,努力营造搞好第三次农业普查的良好舆论氛围;二是深入宣传农业普查工作法规和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着力营造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依法支持、被调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的有利环境;三是大力宣传第三次农业普查的范围、对象和内容,以及普查调查方式的创新与应用,切实提高农普工作人员对“三农普”工作方案的认知力、推动力和执行力;四是挖掘宣传依法普查、敬业普查、文明普查的先进做法、先进经验和先进单位、先进人物,形成农业普查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领导
为开展好昌宁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成立昌宁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组 长:辛有胜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副组长:童瑞垒 县统计局副局长
吴再忠 县委外宣办主任
王庆伟 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成 员:蒋 慰 县委宣传部宣传科负责人
王东华 县委宣传部网络新闻中心干部
段秀菊 县发改局副局长
李光莲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育红 县农业局科员
赵仕荣 县委政研室副主任
赵亚魁 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爱萍 县司法局政治处主任
张 华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黄国佐 县水利局副局长
马 宏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党委副书记
朱正文 县林业局党委副书记
王 森 县畜牧局副局长
段宏伟 国家统计局昌宁调查队科员
沙习恒 县统计局办公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宣传部宣传科,蒋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三农普媒体宣传的组织安排,童瑞垒负责三农普社会宣传的组织安排,其他成员负责本部门本系统内部的三农普宣传。
四、工作原则
充分认识“三农普”宣传动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统一协调、分级实施,上下联动、内外合力,因地制宜、力求实效”的原则,抓住重点、突出主题,有计划、有步骤、有实效地推进“三农普”各项宣传工作。
(一)统一协调,分级实施。县农普办统一协调组织全县“三农普”宣传工作,与县委宣传部联合制发全县“三农普”宣传工作方案;指导和调度全县“三农普”宣传工作;分发省农普办统一规定的宣传品;组织全县性的宣传活动;协调县直其他部门支持配合“三农普”宣传工作。乡镇农普办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宣传工作,执行上级农普办有关“三农普”宣传工作要求,完成国家、省、县农普办关于“三农普”宣传的各项“规定动作”,并结合当地实际,选择实施一些当地群众喜闻乐见、易行有效的“自选动作”。制定当地宣传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确保“三农普”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二)上下联动,内外合力。各乡镇农普办要加强与各级新闻媒体的协调衔接,努力争取相关部门和媒体的支持配合,形成“三农普”宣传工作合力。定期向县农普办报告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对所辖区域开展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有特色、有实效的工作及时进行总结推介。
(三)因地制宜,力求实效。各乡镇在开展“三农普”宣传时,要根据各乡镇实际,突出地域特色,突出重点内容,有效利用具有当地特色的宣传媒介,选取当地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采取既符合宣传工作规范,又生动活泼、便于群众接受的宣传方式,充分增强“三农普”宣传的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在开展宣传工作过程中,要对宣传效果适时进行评估,找差距补短板,及时调整宣传形式,完善宣传内容,延伸宣传路径,确保“三农普”宣传有序、有力、有效。
五、宣传工作安排
(一)普查准备阶段(2016年)
以普及式宣传为主。结合此次普查的特点,配合普查小区划分以及清查摸底等各阶段普查工作进展,陆续推进宣传活动,在12月份将宣传推向高潮,努力营造家喻户晓、各方配合的良好社会氛围。具体包括:
1.播放农业普查宣传片和公益广告片。将国家、省农普办制作的宣传片、标语、对联等宣传资料下发各地,在县级电视台、街头LED屏、微信公众号以及主要新闻网站等平台播出。
2.媒体宣传(全年)。根据普查工作进展和需要,县级各媒体刊发有关报道和稿件,所辖网络媒体转发“三农普”信息,刊发各乡镇普查工作动态及普查进程,借助媒体优势扩大宣传影响。
3.宣传月和宣传周活动(12月)。将在全县统一开展农业普查宣传月和宣传周活动,将宣传工作推向高潮。主要包括:开展宣传月启动仪式,昌宁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出席,邀请主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二)调查阶段(2017年1-5月)
以宣传普查现场登记实况为主。宣传农业普查科学严谨,普查人员敬业奉献,广大群众支持配合普查等情况。具体包括:
1.请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到普查登记现场考察普查登记情况,看望普查工作人员(1月初)。请县级各媒体追踪报道,以提高普查对象的配合度和公众的关注度。
2.做好普查启动宣传报道(1月初)。普查正式开始当日,县广播电视台、昌宁新闻网等县级媒体播报昌宁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正式开始的报道,各乡镇媒体做好本地新闻报道。
3.做好基层宣传。在农普入户登记开展前,组织县、乡(镇)两级开展农普宣传,做到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文。在乡镇、村张贴标语、宣传画。通过一系列宣传等活动,让普查对象了解普查工作、配合普查工作。充分发挥县级普查机构的主观能动性,利用宣传车、群众文化演出团体等,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
4.开展新媒体宣传。昌宁统计微信平台开展“随手拍”或“我是农业普查员”活动,组织各地普查工作人员随时记录下普查工作的精彩镜头,讲述发生在身边的普查故事,分享普查工作场景等,以具有现场感的形式广泛宣传普查工作的科学性以及普查工作人员敬业奉献的精神面貌。县级各媒体及各乡镇要及时做好推广及转发。
5.开展典型宣传。各媒体要挖掘报道普查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刊发系列报道。乡镇农普办要深入挖掘普查真实案例、感人故事等新闻采访线索提供县农普办,以便于统一组织新闻采访报道。
(三)数据发布阶段(2017年6-12月)
1.昌宁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束后,其主要结果通过县级各新闻媒体、政府公开网站发布农业普查公报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2.在普查公报发布的同时,县级各媒体配合县农普办加强数据解读和宣传,促进社会各界认可普查成果,科学合理使用普查数据。
六、工作要求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涉及全县各级各相关部门,涉及广大农村生产经营者,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务必高度重视“三农普”宣传工作,确保三农普宣传取得实效,为出色完成“三农普”工作任务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农普宣传工作的领导,将农普宣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各乡镇农普办要结合当地实际,经常了解和掌握本地农普宣传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矛盾,为农普宣传创造宽松的环境。努力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调、齐抓共管工作局面。
(二)加强统筹兼顾。各乡镇、各单位要明确农普宣传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重点工作,把握县、乡、村不同层级的进度节奏以及同一层面部门之间的时序安排,细致对接,有序开展,协调推进。县农普办加强与宣传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指导和支持,将农业普查宣传纳入其宣传工作总体布局,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合作,积极支持、引导媒体搞好重大宣传活动和舆论热点的采访报道,做好重大舆情回应工作,防止出现报道片面、失实和炒作,确保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县级各媒体要积极支持配合开展好“三农普”宣传,特别是重要时点和重要活动的宣传,要加强与涉农部门的合作。各相关单位要结合“科技下乡”“卫生下乡”和“农技推广”等活动,在单位内部刊物和网页及向管理对象发送的资料中,开辟专版或栏目,宣传农业普查的目的意义、对象范围、普查内容、时间安排、法律法规及要求。各乡镇要及时向新闻媒体提供本乡镇农业普查工作动态和消息、先进人物及其先进事迹等新闻线索,以便于推广“三农普”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措施。
(三)加强审核把关。县农普办对“三农普”宣传报道和宣传产品的内容严格审核把关,坚持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效管理、正确引导的原则,确保宣传内容紧扣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题,着眼于统一思想、凝聚人心、解疑释惑、弘扬正气、服务大局。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创新宣传载体手段,设计、制作、发布主题鲜明、创意独特、寓意深刻的宣传产品,着力宣传普查目的、意义、内容、流程和新特点,重点展现普查员恪尽职守、乐于奉献、敢于担当、吃苦耐劳的精神品质,详细阐述农业普查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三农”工作所发挥的作用。
(四)加强督查督办。县农普办制定“三农普”宣传工作目标任务和考核奖惩办法。不定期通报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特别是对宣传发动滞后、农业普查知晓率低的乡镇进行重点督查督办,督促整改。
(五)加强队伍建设。组织热爱宣传、有宣传工作能力和经验的同志承担宣传工作,通过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做好“三农普”宣传的各项工作,努力提高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根据三农普进度安排,增强主动性、针对性,多方位、多角度地收集、整理和报送能够反映三农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措施、取得成效和对策建议等有价值的重要信息。
昌宁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