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387470-X-/2021-103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10-30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昌宁县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函〔2021〕42号)精神,为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重点,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抓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努力以高质量政务公开为平安昌宁建设贡献应急力量。
二、工作任务
(一)着力推进重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
1.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等重点,及时公开工作动态。
2.主动做好自然灾害信息公开。密切关注森林火灾、防汛抗旱和其他灾情,及时组织召开多部门灾情会商,统筹各类平台,及时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户外大屏等各类媒体平台刊播灾害警示类信息,提高市民避险防灾意识,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
3.加强应急管理信息公开。及时做好各类应急预案调整修订后的发布工作。及时发布各类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处置措施和应对结果等信息。
4.深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常规检查执法、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及时公开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利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5.全面落实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规范行政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理材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等信息公开,及时动态调整完善。做好各类审批结果公示。
6.严格抓好财政信息公开。严格落实预决算公开工作要求,推进单位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
(二)着力推进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1.创新形式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及时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相关政策文件,深入开展政策解读。注重提高解读质量和解读效果,在文字解读、图表图解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采用音频视频、简要问答等生动多样的解读形式开展实质性解读。
2.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严格按照编制要求,规范年度报告格式和内容,做好及时发布。
3.及时做好舆情回应。密切关注舆情,加强分析研判和回应。畅通公开电话、政务新媒体等公众互动渠道,增强回应主动性。
(三)着力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1.规范申请答复。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注重程序规范和答复规范。办理和答复过程中对信息公开诉求加强指引和释疑。及时总结分析,做好季度统计工作。
2.推进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机制,对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为主动公开。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按要求进一步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加强内容审核,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权威准确、公开到位。加强网站安全管理,保障网站平稳运行。
2.推进政务新媒体管理。规范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及时按要求做好微信公众号更新。
3.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新闻网站等,拓宽公众了解信息渠道,增进对应急管理工作的了解和关注,提升影响力、增强宣传效果。
(五)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监督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履行指导协调职能。局党委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业务工作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步策划、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总结,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各负其责,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连续性、规范化。
2.规范审核发布。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保密审查。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及时修订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指南等内容,依法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3.强化业务培训。开展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