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76387470-X-/2021-0430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1-04-30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昌办发〔2021〕38 号)要求,县应急管理局结合职能职责,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生态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昌宁县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廷云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于 咏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王正品 党委委员、副局长

段秀菊 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德亮 党委委员、副局长

普文鹏 督查专员

成 员:由县应急管理局各股室(中心)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段秀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忠、彭万枝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处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防范因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生态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二)加强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督管理,推进尾矿库专项整治,督促非煤矿山企业预防安全生产事故,消除安全隐患。

(三)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调生态环境部门强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避免引发次生环境污染;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增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不断提升全县环境生态水平为目标,进一步联合有关部门、乡镇积极开展联合整治行动,督促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环保措施,切实做好值班值守应急准备工作,不断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我县环境保护工作有效开展。

(二)进一步强化宣传力度。一是利用各种主题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结合工作例会、执法检查,精心策划、协调联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凝聚社会共识,逐步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形成全社会自觉保护环境、美化环境的强大舆论氛围。二是多角度、多层次地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知识,表扬和宣传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典型,曝光一些企业、个人环境违法行为,使“保卫蓝天”深入人心。

(三)进一步强化监管。注重“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的有机结合,严防企业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督促企业以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健康安全型”企业为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大力实施安全生产环保技术改造,加大工艺、设备技术革新,深入开展安全污染隐患整改治理,加强环保救援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强化环保救援演练,提升事故环保处置能力,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