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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6387470-X-/2021-0603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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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高考期间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高考期间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按照《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的通知》(昌政办函〔2021〕1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突发自然灾害,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救援,做到安全、快捷、有效处置突发自然灾害,为高考提供平安的考试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发生后,本局各有关股室及相关救援队伍需立即按照《昌宁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职责分工及相关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为认真做好高考期间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廷云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于咏、副局长王德亮同志、党委委员森警中队队长邓武军、消防大队队长沈跃辉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杨忠同志承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办公室。承担全县高考期间各考点及周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全县高考期间各考点及周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值守,协调气象、水务部门启动气象、水务、自然资源滚动预报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下达县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

(三)应急救援管理股。负责对全县高考期间各考点及周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突发事件现场处置与救援协调保障协调较大以上灾害指挥部的现场指挥。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组织开展高考各考点及周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隐患排查工作,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确保高考期间危险化学品领域平安。

(五)非煤矿山和安全生产基础股。负责全县高考期间各考点及周边企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督察、督办。

(六)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股。负责对高考各考点及周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

(七)法规宣传及应急保障股。负责全县高考期间各考点及周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舆情监测和应对工作。

(八)应急救援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消防救援力量参与全县高考期间各考点及周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监测预警。按照本《工作方案》职责分工及《昌宁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要求,协调地震、水务、自然资源、气象等相关部门,加强日常自然灾害的监测。加强对可能导致自然灾害的风险信息收集,及时掌握自然灾害发生情况并开展分析研判。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按照预警级别发布预警信息.做好分析研判、防范处置、应急准备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应急处置。按照《昌宁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内容,结合《昌宁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具体职责,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值守。各有关人员要保持通讯设备24小时畅通,接到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信息后,切实做到第一时间报告信息、第一时间应急响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处置。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