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387470-X-09_E/2016-082201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5-23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昌宁县2016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单位和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昌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昌宁县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保安办〔2016〕8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实际,制定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市安全监督管理局有关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通过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为有效遏制事故发生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月”动员活动(6月5日前)。各乡(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企业要以召开动员和培训会等方式,层层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工作,全面拉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序幕;电视台、广播电台要在相关专题栏目中播出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的安全生产专题、访谈、公益广告等;报刊、网络、通讯等媒体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的宣传报道,发布“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营造良好的活动范围。
(二)开展百名安监员和企业代表谈安全活动(6月10日前)。一是组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分管领导、安监员及部分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等知识进行全面培训。二是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实践、工作思考以及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治安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等方面的大讨论活动,切实提高防范意识,深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三)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由县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在县城举行“安全生产咨询日”宣传咨询活动,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开展现场咨询,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发放安全生产宣传册和宣传纪念品;制作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警示教育图片展,现场播放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各乡(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企业要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咨询日活动,吸引公众主动参与,为企业从业人员和群众提供安全生产的各类最新资讯,提供安全应急常识。
(四)开展“安全发展忠诚卫士”演讲比赛活动(6月25日前)。各乡(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充分依托学校、企业等阵地,开展好以激发和凝聚各级安全监管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为主题的演讲比赛,进一步弘扬正气、宣传典型、激发正能量。
(五)开展应急演练活动(7月10日前)。由安委会主办,县石材协会和中石化昌宁分公司承办,在两个行业内分别开展一次专题应急演练活动。各乡(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选择危险化学品、矿山、涉爆粉尘、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高风险行业领域和城市建设运行中的重点部位,广泛开展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政企联动的应急演练活动,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各乡(镇)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至少开展一次专题应急演练活动。
(六)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6月30日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平台,建立完善沟通联络机制。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整合力量,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年”和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传统活动,发挥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示范带头作用。
(七)积极开展省市组织的各项活动(6月30日前)。 一是组织参加云南省开展的第一届寻找“最美安监卫士”、“最美安全员”活动。在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和各行业、企业逐级推荐“最美安监卫士”、“最美安全员”;积极参加全省“最美安监卫士”、“最美安全员”评选活动。二是组织参加守护生命全民安全知识网络大赛。围绕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以及中央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全县各级安全监管人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线员工和社会公众参加省安全监管局举办的安全知识网络竞赛,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安全素养。三是积极参与云南省举办的第二届安全发展论坛活动。围绕“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主题,在全县各级各部门、各行业、企业广泛征集论文。对遴选优秀论文上报省安全监管局,参与第二届云南省安全发展论坛。
(八)开展“安全生产常年行”活动。各乡(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以及日常工作中持续开展以下活动,真正达到以月促年,常抓不懈,抓出成效。一是开展安全隐患曝光行动。选取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邀请专家、主流媒体记者定期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曝光行动。二是开展“科技强安”专题活动。组织媒体记者深入一线,挖掘、采访、宣传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研发及实施成果,宣传“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宣传推广产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的成功经验。三是开展“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动员组织企业员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并上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邮箱或微信公共平台,做到即时拍即时传,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能力。四是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乡(镇)、各企业要选择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组织摄制“生死之间”安全生产系列警示教育片,通过警示教育展、专题研讨和媒体展映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汲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五、组织机构
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夏红军任组长,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赵荣任副组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13乡(镇)相关领导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研究决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委会办公室,由赵荣担任办公室主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领导和股(室)负责人为工作人员,负责总体协调和具体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和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乡(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组织开展有关活动,并将组织机构、活动方案、活动开展情况和总结于7月6日前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何定宏,联系电话:7133396,传真:7131359,邮箱:cnxajj@163.com。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将纳入年底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各乡(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营造声势,狠抓落实,做到形式上力求创新,内容上突出重点,紧密联系实际,贴近群众生活,以较强的针对性、知识性、趣味性和吸引力,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常识进一步深入人心。
(二)及早部署,精心谋划。各乡(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企业要突出“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活动主题,结合自身特点,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为重点,制定好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细化每项宣传活动,精心策划组织好“安全生产月”各个阶段的安全宣传活动。
(三)务实创新,注重实效。各乡(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举措,积极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对那些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的违法案例予以充分的揭露和曝光,同时,要不断创新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方法和方式,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新闻媒体是“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的主阵地,要充分发挥宣传主力军作用,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播放公益广告,传播安全文化,弘扬先进典型,倡导遵章守纪,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际效果。
(四)强化监督,确保效果。各乡(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基层和企事业单位,指导督促各项活动的开展,及时帮助基层解决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引导基层、企业和村(社区)制定活动方案,结合实际创新活动形式,跟踪活动进程,了解活动成效,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推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