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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5-X-11_B/2017-0625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7-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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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教育扶贫政策解答

1.昌宁县教育扶贫有哪些资助政策?

根据国家及地方惠民政策,截至2016年12月31日,现行教育资助政策主要有: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学费免书费及寄宿生生活补助(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8个人口较少民族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费补助、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补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2.昌宁县贫困家庭学生就读大学有什么扶持政策?

①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被省内外大学或院校录取时,可以申请贫困学生高校入学一次性资助,用于学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500元/生,省外院校1000元/生,符合申报条件的向就读高中申报,经审评及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发放。②就读大学期间,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学生每年可获得8000元学费和住宿费资助,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在校期间由财政贴息,毕业后前三年只需偿还利息,第四年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③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考入中央部委直属高校的昌宁籍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学生(孤残学生,父母散失劳动能力的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农村绝对贫困的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政策家庭和因发生突发事件导致家庭困难的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的学生等),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即可向自己就读的高中申报。在大学学习期间,成绩合格者可连续申报,连续获得奖励,申报材料提交教育局资助中心,逐级审核后无异议后,给予奖励。

3.各项资助政策的标准、适用学生及申请方法?

(1)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每生每年300元。上级部门按照在园幼儿(含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0%左右的比例下达一定数量的指标,昌宁县教育局根据比例分配指标到乡镇中心学校,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经过审核公示后发放。

(2)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费、免书费(两免一补)无需申请,所有学生均可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全覆盖,凡是在学校住宿的学生均可享受到小学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年1250元、特殊学校学生每年1250元的补助。(属于贫困家庭学生但不在学校住宿的,不享受寄宿生补助)

(3)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资助对象是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每年补助800元,(每生每天补助4元,全年按200天计算),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不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我县采用食堂供餐和企业供餐两种供餐模式。

(4)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分为两个等级,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补助25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补助1500元。资助面约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35%左右。县教育局根据上级财政下达指标比例和学校实际适度调整分配。在校高中生学生根据学校管理要求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公示后打入学生银行卡。一等助学金优先满足建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5)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残疾贫困学生、农村特困救助对象根据就读学校等级免除相应的学费收费,其中昌宁一中500元/生·学期,昌宁二中、柯街中学400元/生·学期。

4.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

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在中专、职高学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资助标准生均每年2000元。

5.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方法?

一般情况,高中毕业学生在6月份向国家开发银行网上申请(网址:https://sls.cdb.com.cn/),7—9月到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签订合同,10月高校录入回执,11月通过支付宝发放贷款。

6.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是否能完全享受到上述政策?

各类资助指标有限的情况下,必须优先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实行资助全覆盖,只要符合标准即可享受;高中阶段补助指标比例大于贫困学生比例,学校必须给予充分保障,确保资助无遗漏。

以上教育扶贫措施随着国家及地方政策改变会及时更新。如有疑问,敬请咨询相应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