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01526405-X-/2022-0104012 发布机构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规范性文件 发布日期 2022-01-04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贯彻落实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

昌宁县贯彻落实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以下简称“双减”)和省市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提升课后教育服务质量,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降低学生考试压力,重构优质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发展,实现“双减”工作稳妥有序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让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精力负担在“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

1.压减作业总量。严格落实“小学一、二年级不得留有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得超过90分钟,校外培训机构不得留作业”的要求。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2.提高作业质量。健全和完善学生作业管理办法,开展作业设计研究,合理调控作业结构,鼓励教师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自主编制作业,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确保难度不超过国家课标要求,定期开展作业管理和设计优秀案例展评活动。

3.加强作业指导。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做好反馈,加强面批讲解,做好答疑辅导,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4.科学利用课余时间。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放学回家后完成剩余书面作业,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阅读和文艺活动。个别学生经努力仍完不成书面作业的,也应按时就寝。就寝时间小学生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严禁学校、教师占用学生午休时间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控制使用时长,保护视力健康防止网络沉迷。家长要积极与孩子沟通,关注孩子心理情绪,帮助其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寄宿制学校要统筹安排好课余学习生活。

(二)切实减轻义务教育校外培训负担

1.压减机构数量。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未重新审核登记的不得开展培训业务。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严格落实审批标准。

2.控制培训时间。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规范校外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开展学科类培训。不得在学校正常教学时间组织学生培训。线下培训时间不得超过20:30,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3.强化运营监管。培训机构收费要用于培训业务经营,禁止为推销业务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行业垄断行为。

4.规范培训内容。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严格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5.严把人员资格。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

6.加强收费监管。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原则,合理确定计价办法,执行政府收费标准。完善资金账户监管,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开设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自觉接受金融部门对培训费用进行监管。加强培训机构收费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培训机构超范围收费、收费未出具发票、一次性收取跨度超“三个月”或60个学时费用等违规行为。

7.健全排查机制。严格程序,实行先证后照。培训机构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培训机构要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接受监督。确保《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使用率达100%。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及信息,完善“黑白名单”制度。依法依规查处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的机构。

8.加强广告管控。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得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宣传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三)切实提高课后服务水平

1.确保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坚持“一校一案”制订学校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义务教育学校覆盖率达100%。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

2.保证课后服务时间。推行课后服务每周5天、每天至少2小时的服务模式,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以开设自习班。学校可以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3.提高课后服务质量。结合办学特色、学生学习和成长需求,除完成作业外,应设置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劳动、阅读、兴趣小组等服务项目和社团活动,充分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研学基地、博物馆等校外活动场所的作用,增强课后服务吸引力和有效性。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集体补课。

(四)全面深化学校管理

1.加强手机管理。制定和完善学生手机管理办法,提供手机保管场所(装置),安排专人负责,通过家长会、班级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将手机管理规定告知学生和家长。严禁中小学生未经家长和学校同意擅自携带手机进入校园。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严禁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用手机完成作业。

2.加强课外读物管理。严格执行《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禁学校不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课外读物。对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12种情形之一的,学校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各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3.加强体质健康管理。严格执行“小学一、二年级体育与健康课每周不得少于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不得少于3课时,高中阶段学校每周不得少于2课时”之规定,每天安排大课时体育活动不得低于30分钟,每天上午、下午各安排眼保健操不得少于1次。每学期全覆盖视力筛查不得少于2次,严禁学校、教师削减、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时间。

(五)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1.深化学校考试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规定,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初中毕业年级为适应学生毕业和升学需要,可在下学期正常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后,在总复习阶段组织1—2次模拟考试,坚决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仍按国家和省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除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不得组织任何与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

2.规范课程教学管理。健全教学管理规程,严格教育教学和课程管理,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规范学校课程表,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

3.开展有效课堂教学。着力于“三个课堂”建设,培育一批“精品课程”,创建一批义务教育学校课程与教学管理示范校。将“双减”工作成效纳入学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重要内容。

三、主要措施

(一)积极开展课题研究,系统推进教育生态重构。紧紧围绕教育质量核心,系统思考学生、教师、家长、学校之间的关系,在解放学生繁重作业负担和课外培训负担的同时,系统思考学校在提升教育质量方面的举措,在实践中凝练本校“双减”工作经验。深入开展“双减”工作理论与实践的研究,通过座谈会、培训会、课题研究等形式,构建更加适合家长、学生需要的教育,同时,通过探索实践,形成“双减”工作昌宁经验,构建具有昌宁特色的优质教育新生态。教师发展中心、各学校教科室要组织开展辖区内各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研讨交流活动,通过结对帮扶、课赛观摩等活动,积极探索“双减”工作新做法新经验。

(二)规范作业管理要求,实现减负增效五育并举。严格落实学生作业有关规定要求,开展对作业设计、作业布置方式、课外读物指导、专题阅读等方面进行针对性研究,有针对性地减轻学生书面作业总量。各学校教科室要建立作业管理长效机制,班主任作为班级的直接责任人,应统筹各学科,合理布置当天作业,控制作业时长。建立作业检查、作业公示制度,并将检查情况纳入教师年度考评工作。教师发展中心要修订教学常规管理办法,出台有针对性的管理实施细则,并纳入常规检查考核内容。

(三)加强培训机构管理,切实规范培训行为。教育引导学生家长回归学校主阵地、课堂主战场,在学校完成主要学习任务;持续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严格查处在职教师参与培训机构培训、无证无照培训等违规行为。同时,适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督查,不断加强治理力度。

(四)大力开展课后服务,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全面规范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坚持“一校一策”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工作中。并对课后服务课程表、服务时间、服务对象、师资、场地等进行公示,让家长和学生有知情权和选择权。课业辅导应着重辅导学困生通过作业弄懂学会当天所学基本内容,解决学困生缺乏有效指导、长期留存下来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这部分学生家校共同管理中存在的学习帮扶缺失问题。艺体活动要在已有的社团建设基础上,以课程建设为中心,凸显学校文化特色,突出体育、美育、劳动等课程实施,逐步发展以活动为载体的多样化课程。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建设,课后服务时间不得上新课、提前教学进度、超课程标准上课。

(五)大力加强课程建设,抓牢提升质量主战场。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标准,抓实教育教学过程,确保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加强课堂教学常规管理和检查,引导教师深化课堂教学研究,提升课堂教学效益,重点突出学校课程特色,打造样板课程,推出精品课程。

(六)积极促进家校协作,营造推进落实良好氛围。通过举行不同形式的家长会,提升家长对学校“双减”工作的认识,通过优质服务,赢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引导家长参与“双减”工作的实施和管理,加强学生手机、睡眠等健康管理工作,积极发挥家庭育人功能,听取家长对“双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进,制定家访工作方案,落实教师定期家访工作要求,挖掘家访工作优秀案例,形成本校家校协同工作经验。

(七)全面强化督导检查,形成紧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双减”工作列为“一号督导工程”,根据“双减”工作内容要求和各相关单位职责任务,制定督导工作方案,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各乡镇中心完全小学要对辖区内学校“双减”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检查,通过示范观摩、交流研讨等方式,督促辖区内学校严格落实“双减”工作各项任务。

四、相关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双减”工作已被国家、省、市列为重大民生工程,已纳入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重点任务。各学校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双减”工作的推进落实,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推进,同时,加大对教师、干部的培训教育,层层传导压力,杜绝“上热下凉、上紧下松”现象。

(二)完善制度建设。各学校、相关单位要制定完善本单位“双减”工作实施方案和各项配套制度办法,明确工作任务、措施要求和工作职责,并对现有管理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其中与“双减”工作精神要求不一致的内容,确保制度机制健全。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要针对不同层次、不同领域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增强宣传工作的有效性。要通过学校公众号、班级微信群和宣传栏、LED屏等载体,积极宣传国家“双减”政策内容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法规,不断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政策法规、经验典型的宣传培育工作,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学生家长增进认同、主动参与,营造推进“五项管理”、实现“双减”目标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