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5-X-/2019-0514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05-14 |
文号 | 昌教发〔2019〕11号 | 浏览量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全面提升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促进我县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根据《云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价方案》通知精神,2019年1月17日,县教育局成立领导小组,组成专家组对照条件保障、园务管理、办园效益三个方面44项C级指标,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田园镇达仁村幼儿园进行办园水平综合评估。通过综合专家评估意见,并经县教育局局务会议研究,同意认定田园镇达仁村幼儿园为二级一等幼儿园。
希望田园镇达仁村幼儿园以评估工作为契机,在巩固已有成绩的基础上,根据评估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整改,进一步强化园务管理,全面提高保教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