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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94-6-30/2018-0313008 发布机构 昌宁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8-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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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18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各股室,各煤矿、建成运行水电站、加油站(点)及部分规上企业:

现将《昌宁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2018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昌宁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

2018年2月1日

昌宁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2018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切实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切实做好昌宁县工信系统岁末年初特别是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1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府办明电〔2017〕81号)、《云南省安全生产会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云安发电〔2017〕5号)、《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岁末年初“两节”及“两会”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保工信发〔2017〕212号)和《昌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保当前至明年“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通知》(昌安电〔2017〕6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信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岁末年初及持续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相关部署,按照“五个一批”的要求,着力构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长效机制,为我县工信系统行业企业安全发展提供保障。

二、检查范围

煤矿、已建成运行水电站及电站调节水库、加油站(点)及部分重点规上、限上工贸行业企业。

三、检查内容

(一)煤矿企业。突出抓好八个重点方面的安全检查:相关股室要按照《昌宁县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问题为导向,以防治瓦斯、水害事故及打非治违为重点,坚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精心组织、统一部署、强力推进,及时将专项整治行动任务安排到各煤矿企业,要全面开展“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活动,安排专人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联络工作;要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督查检查,切实加强问题隐患整改督办,确保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到位。(煤炭股负责组织检查)

(二)已建成运行水电站及电站调节水库。企业安全生产机构、消防人员配备、台帐建立情况;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单位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防排烟系统、电气设备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应急救援协议签订情况、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工作情况等。(电力系统水电站由电力公司负责检查,要素保障股牵头负责组织其他水电站的检查和与电力公司收集相关检查材料)

(三)加油站(点)。一是基础安全管理方面。重点检查人员配备和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二是现场管理方面。重点检查检测、报警系统设置、运行情况,工艺、设施安全情况,防火安全及防火设施情况,电气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是否达标,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有效、数量是否满足需求。三是作业环境管理方面。重点检查:加油站场地是否平整、有无积水、积油和障碍物;加油站排出建筑物或围墙的污水,在墙外或围墙内是否分别设水封井;清洗油罐的污水是否集中收集处理,是否直接进入排水管道;加油站内是否种植油性植物;站内停车场及道路路面是否为沥青路面;站内的沟、坑是否盖板盖住等。(内贸股负责组织检查)

(四)规上、限上工贸行业企业。结合产业、行业特点和安全生产规律,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建设。金属冶炼企业要重点检查是否执行煤气安全“五个必须”和涉高温熔体作业“六必须六严禁”;有关涉氨制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企业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其他行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值守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由轻工、法规、内贸等股室,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负责组织对所属行业领域的检查)

四、工作安排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各相关股室对所属行业领域的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分别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所属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大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

(一)自查和自改(2月1日—2月5日)

1.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照检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相关要求及时录入“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于2月12日前收集上报局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煤炭股)。

2.各相关股室对照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开展自检自查自改,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时梳理、汇总相关台账资料,并做好迎检准备。

(二)整治和执法(2月6—2月11日)

各相关股室要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对照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按照规定比例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确保做到检查全覆盖。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三)督查和总结(2月12—2月23日)

1.分析评估。各相关股室要及时分析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形成所管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分析评估报告,于2018年2月21日前报局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煤炭股)。

2.巩固提高。充分发挥和利用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成果,全面掌握所属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建立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台账;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能力,着力破解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性障碍和矛盾。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宣传发动。局各股室、各相关企业要站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和为企业、为自己负责的角度,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组织开展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将事故控制在萌芽状态,达到确保安全生产的目的。要深入宣传发动,通过报纸、网络、广播电视、微信等形式加强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危害性宣传和有关政策解读,积极宣传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发动企业职工广泛参与,扎实推动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县工信局成立由谢弘宏局长任组长,张志尧副局长和于明副局长任副组长,煤炭、要素、内贸、轻工、法规等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推动工信系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下设办公室在煤炭股,负责相关痕迹资料、台账收集、汇总、上报和归档工作。各企业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各股室、各相关企业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按照“认真、严格、严肃”和“对标对表”的要求,层层动员部署,层层落实责任,迅速在相关行业领域、企业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要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确保对企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

(三)严格规范检查,切实整改隐患。在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中,要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倒查倒逼问题整改。要严格落实检查工作流程,完善检查文书手续,检查、自查、复查都要有检查记录及相关文书。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并跟踪落实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经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关闭取缔。

(四)密切协调配合,按时报送信息。局相关股室之间、与所属行业领域企业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互通信息,并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推动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各相关股室要认真填写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记录表(附件1),做好检查记录,存档备查;各企业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负责人和联络员于2月2日前报县工信局并认真填写《昌宁县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隐患自查自改情况统计表》(附件2);2月11日前上报自查自改情况。

县工信局联系人:李俊海,联系电话/传真:0875-7130655,电子邮箱:337228142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