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94-6-02_H/2016-0718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7-18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保人社发〔2016〕10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昌宁县财政局
2016年7月6日
附件【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wps】
附件【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_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