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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4829769-2-/2020-123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投资促进局
公开目录 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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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投资促进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昌政办发〔2020〕51号)要求,县投资促进局局高度重视,全面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完善畅通公开渠道。现将工作落实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对照公开要求、及时公开信息

1.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县投资促进局按照工作要求,结合招商引资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优化基础政务信息公开机制流程,有效提升基础信息公开水平。全年共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上公开业务工作、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计划工作总结、人事信息等共30条。

2.规范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县投资促进局认真按照“五公开”规定要求,公开部门预决算、网上办事指南、重大活动完成情况、机构及领导工作分工、干部任免等共22条。

3.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充分运用网站、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做好招商引资政策宣传解读和回应工作,对服务对象提出的疑问及时进行答复。

(二)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管好用好政务新媒体平台方面涉及1个微信公众号(昌宁招商)。按照“谁开设、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政务新媒体主体责任。对发布的内容均按照“起草人—股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的程序层层审核把关后发布。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实现公开事项全清单管理。结合部门职能职责、权责清单、“三定”规定及工作实际,全面梳理本单位的主动公开事项,并及时公开目录清单有关内容。

2.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政策解读、文件公开属性标识等各项制度,规范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提高工作透明度

3.全面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严格履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职责,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完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和办理标准,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畅通信函、传真、当面提交、互联网等多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主动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及时更新。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推动依申请公开答复标准化、规范化。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单位主要领导适时听取政务公开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及推进相关工作。我局机构改革后,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局长担任,各股室长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局综合办公室,明确办公室主任兼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具体事务。

(二)强化信息更新。严格落实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更新发布的时限要求,切实做到工作动态类信息每周至少更新1条,其他类信息根据相关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公开的要求。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政务新媒体上的信息做到每2周至少更新1条。

(三)强化信息审核。昌宁县投资促进局政务公开工作由副局长负总责及统筹开展,办公室负责组织推动、统筹协调、督查检查,各股室具体承办。各股室按照分工,遵循“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对应公开事项先由股室负责人审核,提交分管领导审核同意,主要领导审批后方进行公开,确保公开的事项及时全面、准确无误。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昌宁县投资促进局将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规范政务公开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展覆盖面。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养和服务水平,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发展,树立良好的市场监管部门形象。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推动政府信息在微信、微博和移动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上公开,切实拓宽公开载体和形式,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化、透明化。三是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原则,严格按照《条例》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昌宁县投资促进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昌宁县投资促进局

2020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