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3-3-/2020-121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情况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0-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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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
为切实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根据《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昌政办发〔2020〕51号)《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昌政办发〔2020〕32号)要求,县林业和草原局结合部门职责,紧紧围绕全县林草业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形式和渠道,增强公开质量和实效,有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县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调整充实了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县林业和草原局1名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综合办公室,培训72名基层信息员收集撰写基础信息,指定责任心强、综合素质优秀的7名政务信息员负责信息整合、网络信息管理等工作,确保组织有力、机制健全、人员到位。同时按“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形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综合办公室归口管理、职能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一年来,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把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政务公开工作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着力围绕重点工作加强公开,着力强化公开平台建设管理,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1.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做好重大林业政策解读工作。对国家、省、市发布的重大林业政策、林业规划方案和县政府常务会议议定的林业事项等,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全面深入介绍政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措施及工作进展,主动解疑释惑,做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着力提升解读的权威性和针对性。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重大林业政策,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部署,确保解读材料于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坚持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加强全县林草业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网民留言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办理程序和时限要求回应和办理。对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第一时间依法按照流程公开关于本部门的相关舆情,回应社会监督,有效落实政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2020年,县林业和草原局未发生重大突发事件。
3.增强解读回应效果。针对重大林草业政务舆情,不断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二)强化权力监督,推进决策执行公开。
1.推进重要决策公开。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均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2.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围绕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及时公开本年度林业行政许可决定、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森林防灭火、林地使用管理、退耕还林任务等工作信息,重点公开各类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落实情况。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3.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林草业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
4.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利用政府网站和统一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林业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三)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一是深化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按要求通过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内容包括单位的职能职责、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机构设置、人员和车辆编制及实有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等,涵盖财政拨款收支情况、非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及时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包括“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总额和分项数额,其中公务用车费用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开的决算说明了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量,国内接待的批次、人数等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的情况。二是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聚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的突出问题、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脱贫质量等方面措施,重点做好相关政策举措、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的落实情况的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本年度中央财政林业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完成情况等信息。
2.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一是强化便民服务,全面理顺服务规程、下放审批权限。二是坚持以“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检查处置结果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公开。2020年,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云南保山)共公布信息85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79条、信用承诺6条。
3.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林业民生领域整治重点是实施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中存在的腐败和不正之风。2020年,县林业和草原局对工程项目规划、工程项目招投标,退耕还林补助政策、项目资金管理等都认真进行了信息公开。
4.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全面公开林业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情况。
(四)优化服务功能,强化公开平台建设。
1.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
2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昌宁县政府网站及新媒体管理办法》,通过各级各类媒体、网站、报刊,“昌宁林业”微信、微博、快手公众号发布林草好声音;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云南保山)公布“双公开”信息。截至2020年11月,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1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264条、微博公开144条、微信公众号公开177条。上报各类信息531条,其中国家级采用43条,省级采用84条、市级采用109条、县级采用132条、林草信息164条。
3.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进驻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实现所有审批事项统一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推行主动服务,自觉接受各界监督。
(五)提升工作质量,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1.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业务人员、具体科室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政务公开与业务管理有机融合,把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办文办会办事等日常工作中。
2.加大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按照《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全面主动贯彻落实林草业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内容等信息,主动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公开发布。
4.及时更新发布网站信息。政府网站每周至少更新1条信息,其他栏目及平台信息根据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实时公开,未发生空白栏目或者长期不更新的情况。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发布的信息均经过层层审核把关,按要求填写《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并报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股备案,未发生泄密、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三、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二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三是信息公开平台关注度和影响面还有待提高;四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水平有待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
(二)进一步梳理部门信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强化对公众高度关注的林草业相关政策的解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运作。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信息发布错别字甄别能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