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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43H-/2019-1216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漭水镇
公开目录 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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漭水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

按照《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调整后的昌宁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和昌宁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发〔2019〕47号)文件要求,现将漭水镇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着眼稳定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一)围绕2019年全县重点工作任务,坚持新发展理念,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制定《漭水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所办拟制公文时,应当明确主动公开、脱密后公开、依申请公开、删减后公开、不予公开等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本部门负责人审签;脱密后公开、依申请公开、删减后公开和不予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公文审签前应先送党政办审查。

(二)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2019年我镇未产生需解读的政策文件。

(三)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坚持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明确责任主体和处置机制,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二、强化权力监督,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一)强化政府网站日常管理

成立漭水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日常工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日常监测,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全面规范。发布信息前,需填写《昌宁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经镇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构审核小组审核并由主要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在政府信息专栏发布。

(二)管好用好政务新平台

开设漭水镇微信公众号“文墨漭水”,进一步发挥政务新媒体的灵活便捷优势,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内容审核和工作程序参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执行。

(三)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

制定《漭水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接收、办理、答复流程,确保各种答复合法规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019年9月-12月,对照新条例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发现应公开而未公开文件。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开展保密审查。依法保护工人隐私、商业机密,选择恰当的方式,在规定的范围内公开。

漭水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2日

漭水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按照《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调整后的昌宁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和昌宁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发〔2019〕47号)文件要求,现将漭水镇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着眼稳定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一)围绕2019年全县重点工作任务,坚持新发展理念,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制定《漭水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所办拟制公文时,应当明确主动公开、脱密后公开、依申请公开、删减后公开、不予公开等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本部门负责人审签;脱密后公开、依申请公开、删减后公开和不予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公文审签前应先送党政办审查。

(二)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2019年我镇未产生需解读的政策文件。

(三)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坚持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明确责任主体和处置机制,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二、强化权力监督,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一)强化政府网站日常管理

成立漭水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日常工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日常监测,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全面规范。发布信息前,需填写《昌宁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经镇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构审核小组审核并由主要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在政府信息专栏发布。

(二)管好用好政务新平台

开设漭水镇微信公众号“文墨漭水”,进一步发挥政务新媒体的灵活便捷优势,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内容审核和工作程序参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执行。

(三)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

制定《漭水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接收、办理、答复流程,确保各种答复合法规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019年9月-12月,对照新条例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发现应公开而未公开文件。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开展保密审查。依法保护工人隐私、商业机密,选择恰当的方式,在规定的范围内公开。

漭水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