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32-4-/2020-0608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统计局 |
公开目录 | 情况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0-06-08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要求,县统计局认真对照2019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情况通报及反馈内容,逐项开展整改落实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一)组织保障方面:一是未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信息;二是未公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三是未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二)主动公开方面:一是未更新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二是未公开2019年部门召开会议信息;三是未公开2018年三公经费信息;四是未公开2019年部门出台文件;五是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主动公开的内容不全;六是未按要求及时全面上报《昌宁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电子档。
(三)专项工作方面:三个领域公开信息不全面。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组织保障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1.2019年未形成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文件,没有公开领导小组信息。2020年积极向领导汇报,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以纸质文件并在网上公开。
2.及时将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公布在网上。
3.制定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主要包括昌宁县统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昌宁县统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昌宁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昌宁县统计局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制度、昌宁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昌宁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
(二)主动公开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1.更新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主动公开的内容,补充完善公开不全的内容。
3.按要求及时全面上报《昌宁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电子档,坚持审批一次报送一次,做到及时全面报送。
4.2019年统计局未组织召开外单位参加的会议,因此未公开会议信息。2020年召开会议,将及时公开。
5.2019年10月22日公开了保山市昌宁县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告,决算报告中已包含2018年三公经费信息,现将2018年三公经费运行情况表单独公开到三公经费栏目下面。。
6.2019年统计局除便签外未出台过文件,因此无此项公开内容,2020年出台文件时及时公开。
(三)专项工作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县统计局在专项工作方面只涉及权责清单一项,及时更新这项内容。
三、整改落实主要措施
(一)领导高度重视。县统计局及时按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情况通报及反馈内容要求开展整改落实,主要领导亲自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完善制度机制。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政策解读、文件公开属性标识等各项工作制度,切实用制度管人管事,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强化组织保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长任组长,分管信息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收发员为办公室成员。明确分管信息的副局长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收发员为业务人员。
(四)严格发布审核。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上发布的所有信息需经单位信息拟稿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4人层层签字审批后才能公开。
四、下步打算
下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抓好组织保障;二是充分利用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例会等进一步学习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以及业务水平;三是加强写作能力培训,提高更新内容质量。单位写作能力较强的领导利用例会时间做写作培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写作水平,以此提高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更新内容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