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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76-X-/2019-1212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1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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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调整后的保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和保山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9〕36号)文件要求,昌宁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加大督查检查,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着眼稳定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1.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一是建立健全重要政策解读机制,明确政策解读范围、责任主体,实行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工作流程,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准确传达党委、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政策措施。制定出台了《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昌政办发〔2019〕66号),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将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纳入办文流程,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文件解读材料原则上与政策文件同步发布、关联发布,若有延迟,应于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发布,并做好与政策文件的相互衔接。截至目前,2019年共发布政策解读文件8条;二是积极推行政策解读专家队伍建设。鼓励各乡镇,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建由单位负责同志、专业机构从业人员、学校教师、学者、评论人员、媒体记者等组成政策解读专家队伍,发挥媒体和专业机构作用,提高政策文件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确保人民群众“听得懂、好明白、能理解”。三是明确报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以县人民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政策文件,要求起草部门须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时报批,材料不齐全的,政府办公室将按有关规定不予收文、不予办理。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和各媒体单位的沟通,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及时澄清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都按要求在3小时内、最迟不超过5小时发布权威信息。同时,以政府网站、电视台、昌宁新闻网、政务新媒体等为主要平台,积极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引导正确舆论。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平台,加强网民在线留言、投诉的办理答复,截至目前,政府网站共收到网民留言咨询信息150条,答复150条,答复率100%,平均答复时间不超过2天。

3.增强解读回应效果。运用影音视频、媒体问政、问答手册等手段开展多元化政策解读。一是政府领导积极参加市级举办的各类新闻发布会和“政风行风热线”栏目,通过面对面回答记者和群众提问的方式,对昌宁县的发展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脱贫攻坚、重大项目建设、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的政策进行一对一全方位解读。二是在全县各级印发《昌宁县扶贫政策口袋书》、《昌宁县脱贫攻坚系列指导文件》《昌宁县脱贫攻坚干部职工应知应会政策知识汇编》、《昌宁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应知应会要点》等各种制度手册,多渠道、多元化对全县各项重要政策进行解读,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强化权力监督,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1.推进重要决策公开。始终将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以昌宁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公开平台,及时将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以外各类重大决策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均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年内公开听证信息15条,内容涉及自来水价格、建筑垃圾处理价格、征地信息、生态环境、统计工作等内容。

2.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一是围绕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将年度重点工作、惠民实事项目等工作细化到责任单位,将主要措施、实施步骤、监督渠道以及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后续举措等信息及时上报并向社会公开,重点公开各类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落实情况。二是扎实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结果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结果公告办法》,在审计项目完结后,根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等审计结论性文书所反映的内容及相关情况,依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后,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其他特殊情况不宜公告外,原则上需依法向社会公布。2019年公开审计结果报告信息4条。三是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在政府网站开设“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专题专栏,截至目前,公开2019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信息21条、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13条,同时公开全县人大代表所提建议办理情况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3.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一是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出台《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发〔2019〕42号),组织开展全县行政执法案卷及涉及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案卷专项评查工作,评查案件100件。开展部门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的审查公告工作,清理公告行政执法职权,对43个行政执法主体(含乡镇)的执法依据和相关信息进行清理,目前已公告30个行政执法主体信息。二是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围绕2019年全县行政执法重点工作,及时公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公证律师等法律服务方面的工作流程、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专栏等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33条。

(三)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一是不断完善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机制,防范化解企业信用违约风险,着力缓解企业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稳妥处理政府债务风险,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二是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进行公开。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细化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开内容。按照“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强化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脱贫攻坚规划、脱贫攻坚项目库、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安排及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情况、省市县脱贫攻坚专项巡视、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及各类监督检查发现指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信息公开,年内共计公开脱贫攻坚信息44条。三是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开展县乡村三级河湖长累计巡河湖10489次,其中县级河湖长及责任单位巡河湖105次,乡级河湖长巡河湖1584次,村级河湖长巡河湖8800次。组织开展河湖集中清理整治活动,协调解决了一批河湖五乱问题,进一步改善了河湖面貌,发布相关信息6条。四是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防治、环境综合整治及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等方面,全年公开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125条,分别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70条、空气环境信息11条、水质环境信息15条、行政处罚信息13条、污染防治类信息10条、环境监察双随机抽查结果信息6条。

2.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紧盯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和营商环境提升十大行动的推进情况,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及时组织各部门梳理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办理的行政职权和公共服务事项,为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奠定坚实基础。为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一网通办”,依托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组织各部门完成1260个事项的承接及指派;梳理出1876个“最多跑一次”事项,实现让信息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三是推行“互联网+监管”改革工作。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完成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初始化工作,为40个县级部门创建账号;指导各单位对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系统操作及监管事项实施清单梳理、录入等工作;组织各部门完成854个监管事项的认领,完善检查实施清单772项。推进审批便民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压缩办理时限,新开办企业营业执照办理、公章刻制、涉税办理、社保登记等事项由8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将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分别压缩为10个、5个工作日,注销登记办结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五是着力做好实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与全省整合构建省、市、县三级互联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除法律法规规定或涉密事项等情况外,政务服务均纳入平台办理。目前,昌宁县政务服务大厅共入驻31个县级部门,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录入行政职权、公共服务和内部审批3类政务服务事项共8052个,其中行政职权事项7251个、公共服务事项751个、内部审批事项50个。

3.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昌宁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昌宁县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昌宁县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有关工作推进情况,突出做好各领域的政府信息集中公开。年内公开住房保障信息15条,土地征收出让信息7条,规划计划信息4条,政府采购信息12条,重大项目建设信息66条,脱贫攻坚领域信息44条,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信息27条,教育体育领域信息26条,基本医疗卫生领域信息3条,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信息125条,公共文化领域信息25条,就业创业领域信息4条,生产安全事故领域信息2条,食品药品领域信息49条,工商登记和事中事后监管信息20条,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信息5条,公共资源交易信息106条,价格和收费信息4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信息4条。

4.细化财政信息公开。积极完善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对县直部门和乡镇预决算公开工作做好指导和审核,做到及时准确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认真按照《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要求补充完善公开内容,在政府网站“财政资金”栏目按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19年共计公开财政资金信息936条。

(四)优化服务功能,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1.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一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文件要求,关停政府部门网站27个,只保留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所有政府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一律统一到县政府门户网,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二是完善政府网站信息检索功能,着力解决检索设计不合理、信息检索结果不全面、检索方式不便捷等问题,让群众以最简单的方式获得信息帮助。三是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和域名管理,印发了《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政府网站域名梳理清理工作的通知》,对昌宁县农业农村局(www.bscnagri.gov.cn)、昌宁科技(www.kj.yncn.gov.cn)、昌宁县纪委信访室(www.jubao.yncn.gov.cn)等不再使用的网站域名进行了注销清理。四是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完成政府网站 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接入工作要求,及时安排人员与网站维护公司对接,目前已完成接入工作。五是按照省市要求在县政府网站首页及时转载“国务院信息”、“省政府信息”和“国务院文件”、“省政府文件”等重要政策信息。六是及时处理省市转来网民给我县关于政府网站的纠错意见,年内共处理2条,内容涉及生态环境公开的环评审批信息公开、政府网站信息检索和信息搜索功能不能正常使用或使用异常的内容。七是加强政府网站内容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树牢安全保密意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信息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各单位发布的信息需经信息拟稿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4人层层签字审批同意,并按要求填写《昌宁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同时将电子版报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股备案。切实提升信息内容保障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八是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严格执行机房管理制度、政府网站应急值班制度,实行专人24小时监测,全面做好日常巡检、检测、管理及维护工作,确保政府网站安全运行。

2.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一是按照《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要求,印发了《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昌宁县政府系统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开展了全面摸底排查,摸清底数、查明问题、迅速整改。对存在功能定位不清晰、信息发布不严谨、建设运维不规范、监督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的,坚决关停;对信息更新慢、内容推送迟、互动交流差、办事效率低的,限期采取整改措施。二是要求县级各单位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制度,确保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三是严格执行政务新媒体备案制度。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政务新媒体的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业务应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目前昌宁县在云南省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系统完成新媒体备案20个。

3.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一是积极参与全省整合构建省、市、县三级互联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除法律法规规定或涉密事项等情况外,政务服务均纳入平台办理。昌宁县政务服务大厅共入驻县级部门31个,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录入行政职权、公共服务和内部审批3类政务服务事项共8052个,其中行政职权事项7251个、公共服务事项751个、内部审批事项50个。二是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扎实推进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梳理规范并公布政府部门入驻本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699项。“最多跑一次事项”448项;“只进一扇门”事项530项。三是积极推行“一站式”服务,整合市场监管、税务、公章刻印三部门实行新版企业“一窗通”服务,整合税务、住建、自然资源三部门实行二手房交易“一站式”服务,政务服务大厅基本已实现单一事情“一次办”“一窗办”。四是积极推广运用“一部手机办事通”。组织召开“一部手机办事通”推进会及时安排部署。以文件形式下发推广运用,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栏等传统媒体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设置“一部手机办事通”APP的下载二维码并向办事人员推广宣传“一部手机办事通”应用的下载与安装使用,进一步提高公众对“一部手机办事通”APP的安装和使用率。及时收集反馈“一部手机办事通”APP使用中的问题和建议。要求全县干部职工100%安装并实名注册,推动“一部手机办事通”在我县常态化、规范化运行。五是加强政府热线电话管理。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热线整合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整合资源,优化流程,规范标准,强化协同,推动各类政务热线电话整合,目前,全县64家单位政务服务热线全部整合,实现“12345”一号对外。

(五)提升工作质量,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推进。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全县各项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政府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宣传、网信、保密及政府组成部门行政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办,政府办主任、分管副主任分别兼任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日常工作由县政府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股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和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定有序开展。二是严格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指标的有关文件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2019年度综合考评,并作为单项考核指标,分值权重为考核总分的4%。

2.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一是采取“专题培训+以会带训”的模式,结合2019年6月组织召开的全县办公室主任工作培训会议,在会议上认真传达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强化便民服务要求三方面修订的内容进行了重点讲述;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需掌握的知识点及政府网站管理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培训。分析了上半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明确下半年重点工作目标和任务,确保2019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并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健全完善《昌宁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昌宁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昌宁县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制度》《昌宁县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制度》《昌宁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昌宁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等流程。按照“应上网尽上网”的原则将调整后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等文件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公开。

3.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云政办规〔2019〕6号)要求,加强各乡镇、各部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及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每季度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发布信息内容的更新数量、时限、准确性等指标进行监测和定期通报,并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复查复核,确保整改效果。

4.推广基层政务公开试点成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根据考核等级优差在全县内进行公开奖惩,对优秀单位,将其做法经验进行总结推广。积极加强与其他县(市、区)的沟通学习,立足县域实际,复制推广先进案例。

5.推进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一是及时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依法答复所申请信息并按时限告知申请人,在工作中,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对依申请公开工作时限、责任主体、工作程序熟练掌握,积极与县司法局、县信访局等部门对接,进一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档案。二是不断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以及归档等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程序等要求,明确各个环节责任主体,多渠道受理申请,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年内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72件,其中网络申请1件,信函申请71件,均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要求进行了办理答复,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6.扎实做好行政机关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制定印发了《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的通知》(昌政办发〔2019〕67号),严格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将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纳入办文流程,做好文件的起草、审查、签发、复审、公开属性标识等工作,对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界定不准确、标识不规范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落到实处。

7.加强相关基础工作。机构改革完成后,及时依法公开各部门的“三定”方案内容等信息,对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及时进行公开。

二、存在问题

一是少数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工作中存在应付式;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栏目设置不够规范,公开信息数量偏少,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有待增强;三是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落实有差距,大部分单位未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文进行公开属性审查和标识;四是多数部门对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有些政策文件虽附有解读材料,但解读内容过于简单化,解读要素不全。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新《条例》要求,严格落实“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有关规定,全面梳理各乡镇、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和免于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界定,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进一步强化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昌宁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考核办法》,加大政务公开事项的督查督办,对落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或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启动问责机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二)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利用政府网站、新闻网、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公开专栏等多种载体和多种方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真正做到群众知晓、群众参与、群众监督,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三)加强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严格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将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纳入办文流程,对本单位制作的所有公文按照《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规范、准确进行标识。

(四)做好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解读全链条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情况报送督查制度,准确把握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确保政策解读与公文办理环节的有机融合,提高政策文件解读率,做到群众看得到、听得懂、用得上、信得过、能监督,有效避免误解误读。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