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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76-X-/2018-1204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18-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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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函〔2018〕24号)文件要求,昌宁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部署,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察检查,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一)完善组织机构。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分管,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为责任人,各单位行政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落实的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同时明确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统筹协调指导全县政务公开工作。

(二)健全考核机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昌宁县2018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并根据考核细则,对相关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精准考核。

(三)强化业务指导。为确保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年内由县网管中心、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牵头,组织全县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业务人员从技能、依法、保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培训,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对各单位遇到的问题亲临现场进行业务指导,全县政务公开队伍人员的业务素养得到全面提高。共举办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3期,培训40个单位业务人员110人。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1.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严格执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于政府及部门审定、决定和制定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改革方案等,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以外,在决策前均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公布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公布时说明理由,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各级各部门在报请以县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发文、拟制本单位公文时严格按照要求载明文件的公开属性;二是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年内召开市—县—乡三级和县—乡两级电视电话会议4次,内容涉及香料烟生产、大棚房整治、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等方面;三是扎实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在全面梳理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基础上,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让政府权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推进政府“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公开县乡两级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7396项及与之对应的责任事项55458项及追责情形52998项、县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180项、县级暂不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99项、县级部门74项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100项、县乡两级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300项、内部审批事项30项;四是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要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专栏,共发布人大建议、委员提案办理答复信息108条;五是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版》,内容涉及32个领域48项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六是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对辖区内随机抽查未及时报送年度报告的2户企业,金融、教育培训、医疗美容、环保、知识产权等领域定向抽查的6户企业,流通领域随机抽查成品油质量的2户企业的检查结果及时进行公示;七是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公开全县158家预算单位“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按要求补充完善公开内容,细化公开说明。

2.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一是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要求,出台《昌宁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和编制了《昌宁县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严格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相关职能部门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同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公布;二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完善了“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要求各部门重点公开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等信息;三是及时公开社会关注度高的公路、水利、农业、医疗、教育、住房、扶贫等领域的重大项目建设以及土地征收、拍卖,征地补偿等信息115条;四是推动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发布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248条;五是扎实做好扶贫、民政救助、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信息公开。公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信息105条,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信息8条,食品安全信息68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12条,空气环境信息10条,环境违法案件信息6条,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全县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信息24条。

3.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着力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要求。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对各部门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情况实行督查通报制度,督促各部门扎实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公开政策性文件186条,其中规范性文件4条,并同步发布政策解读文件,规范性文件内容涉及环境保护、住房保障、税费征收、纳税期限等方面的内容。

4.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建立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一是着力做好就学就医就业、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在规定时间内发布权威信息,积极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年内共收到政务舆情17条,处置17条;二是针对部分地方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和瘟情,着力做好食品安全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群众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消费者正确消费和科学消费。全年发布预警信息8条,内容涉及四季豆及桐油果等植物毒素中毒防控、食用草乌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中毒防控、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野生菌食用安全、重大节日期间食品安全、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等方面的信息;积极参与市人民政府举办的新闻发布会,认真配合做好由中共保山市委宣传部、保山市政府纠风办主办,昌宁县人民政府、保山市广播电视台承办的《政风行风热线》走进昌宁直播节目,节目现场,县人民政府县长、相关分管副县长和县直部门负责人现场解答昌宁广大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精准扶贫、城镇建设、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等热点问题,真正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四是充分运用县内主流媒体及所属网站、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做好县人民政府重要政策宣传解读和回应关切工作,年内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8262条,发布内容紧扣昌宁经济社会发展,及时传递党和政府声音,紧密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和部门的职能定位,及时、主动、准确地发布重要会议、社会发展、重要政务舆情以及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尤其是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政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各类权威信息,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1.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一是依托全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推广“不见面审批”等典型经验和做法,通过梳理,全县可办理“不见面审批”政务服务事项62项。积极推动网上事项办理,截至目前,全县各级政府部门可实现全程在线办理事项1848项;二是按省级行业系统标准,规范入驻政务服务网上大厅事项。截至目前,我县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入库事项8021个,其中行政职权事项7216个、公共服务事项754个、内部审批事项51个。核查入驻政务服务网上大厅事项7756个,占入驻事项总数的96.70%,核查通过7755个,准确率达99.99%。及时更新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网上大厅政务动态信息371条,公示政务服务事项办件量32986件,基本实现服务事项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流转;三是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脱贫攻坚等领域,贴近基层群众办事需求,推动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应用,逐步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基层全覆盖,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四是加快推进部门网上办事系统与全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互联互通,扩大税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重点部门数据共享范围开展网上预约、证照寄送等服务,推动政务服务业务协同、“一网通办”;五是与省市同步推动电子证照库建设和电子证照应用。全面推进电子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和企业名称网上预先核准、企业简易注销等改革,减低市场准入和退出门槛,让企业感受到“零跑腿”、“零见面”。通过保山市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平台向相关部门推送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实现部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电子文书运用。截至目前,共推送信息16215条、签发电子营业执照3339户,办理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65户,办理企业简易注销395户;六是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年内县政府门户网站共收到网民在线留言信息194条,答复194条,答复率100%,平均答复时间不超过2天。认真办理答复“12315”、“12311”、“12365”投诉举报电话和全国12315互联网投诉举报信息,截至目前,共接待受理群众咨询308人次,处理投诉举报82件,投诉争议金额79.21万元,挽回经济损失71.68万元,投诉举报处理率100%,投诉举报处理满意率100%。

2.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一是加大实体政务大厅升级改造力度,设立企业服务、社会事务、投资审批、中介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综合窗口,结合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面集中进驻,实行统一受理、一表填报、后台分办,实现基于一级政府的“一窗受理、一站服务”,让群众办事从“找部门”向“找政府”转变,避免不同服务窗口“冷热不均”现象;二是及时对外公布全县各级政府“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清单1874项;三是从事项标准化、审批规范化、材料精简化入手,按照网上办事规律,优化整合业务流程,通过智能化设备集成应用,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确保线下线上事项同源管理和申请材料、业务流程、办事规则、公众体验一致,让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四是加强实体政务大厅软硬件设施配备,优化力量配置,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目前入驻昌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的部门有29家,工作人员41人;五是开展全县政府机构窗口服务督查调研并制定整改措施。根据督查实际情况,梳理了政府机构窗口服务存在问题,由县政府督查室、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草拟了《全县政府机构窗口服务自检自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方案》,待县人民政府审定后正式下发;六是按照《昌宁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3.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1)扎实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检查方式采取县政府督查室专项督查和政务服务局每周一、三、五开展自查的方式,着重检查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企业开办时间、建筑施工许可审批时间再减少一半的相关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一是将企业登记、公章备案、涉税事项整合为1个窗口办理,在各级企业登记机关设立企业开办综合服务窗口,切实优化、简化企业办理各项业务的流程;二是将一般性企业开办环节压减为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3个环节。全县企业开办时间不超过8个工作日,其中企业设立登记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使企业最快进入一般性经营状态;三是梳理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事项标准清单,将涉及项目审批20个部门的156项审批事项减少至14个部门71项。并通过统一办事指南及格式文本,最大限度减少和简化审批事项、环节和材料;四是积极推动网上联合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所有审批事项“一网告知、一网受理、一网办结、一网监管”。目前全县14家部门71个项目审批事项已全部实现在线审批。加快实施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制度,建设电子证照共享平台,实现证照批文、材料等数据共享。辖区内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时提交材料相当简化,实行了“容缺后补”,大大压缩了审批时间;五是优化投资建设管理流程。严格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7年本)》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7〕41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缩小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范围,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根据省市并联审批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投资项目审批清单调整等相关制度,对职责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备案目录和办理事项清单、服务指南进行梳理和规范,实现与上级部门的项目类型、项目阶段、审批事项全面对应关系。在项目审批、备案过程中,对不需要提供的附件材料一律取消,对项目审批、备案的前置条件进一步优化,备案企业只提供项目基本情况及符合产业政策的声明,即为备案。2018年共办理投资项目集中审批报件650个,涉及事项722件,投资概算287.46亿元,按时办结率达100%。

(3)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及时对外发布县级取消行政审批事项62项和承接市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46项的调整情况。公开省政府发布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的决定》,取消各行业(系统)索要的证明材料356项,保留基层开具的证明材料6项、各行业(系统)索要的证明材料166项。

(4)与省市同步建设,实行政务服务网上大厅与实体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建设和使用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线下线上办事服务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发〔2017〕47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府网站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好政府网存在问题定点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格政府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和域名管理,政府网站首页做到“八要素”齐全。扎实做好政府网站日常监测,定期抽查,常态把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一是全力推进网站建设集约化,全县23个部门网站数据全部整合迁移到县政府门户网站,切实解决了部门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发布内容不规范、公开栏目维护不到位的问题;二是针对老版政府门户网站存在互动功能不强,信息搜索功能不精准等问题,于2018年3月份对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升级后的政府网站功能实用,内容丰富,方便广大群众访问和进行互动交流,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三是建立安全保障机制及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确保政府门户网站和用户信息安全;四是坚持全面读网制度,加大读网频次和力度,安排专人进行日读网,并结合市政府办聘请的专业第三方的监测结果,对各部门发布的信息存在更新不及时、发布不规范、不到位、错别字、漏字以及答复网民留言不及时等问题进行通报,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全面规范、真实有效,年内共下发整改通报4期;五是切实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专栏建设,严格要求相关部门保障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内容,年内共发布重点领域政府信息730条;六是及时处理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室转来网民给我县有关政府网站的纠错意见,年内共处理政府门户网站纠错意见1条。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转载国务院信息1837条,省政府信息128条。

2.管好用好政务新平台。按照“谁开设、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政务新媒体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避免开而不管、管不到位。加强对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关停整合。严格要求各部门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业务人员具体负责政务新媒体平台上政务信息发布工作,加强信息内容审核管理,建立规范的工作程序,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灵活便捷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全县各乡镇,县直部门共开设政务新媒体数量43个,其中微博5个,微信公众号36个,今日头条1个,头条号1个。

3.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12345”政府热线运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保政办发〔2018〕44号)通知和全市“12345”政府热线开通动员暨业务培训会要求,在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设立昌宁县政府热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挂“昌宁县12345政府热线服务中心”牌子,作为县人民政府的政府热线工作机构。印发了《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12345”政府热线运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昌政办发〔2018〕68号),严格要求各级各部门明确1名分管领导、1个责任股室、2名责任人(AB岗)负责,落实1部专线电话,具体做好“12345”政府热线的各项工作。按时上报《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认真报送“12345”政府热线信息采集事项的函》(保政务函〔2018〕4号)文件要求相关内容。全面整合我县热线资源,加快推进工商“12315”、食品药品监管“12331”等行业政府热线与“12345”政府热线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扎实做好“96128”政务查询专线与“12345”政府热线整合工作,打造“12345”政府热线平台,实现“一号对外”。

4.规范有序开展政府公报工作。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保政办发〔2018〕23号)文件要求,从8月起,每逢双月25日前按时将需要刊登在政府公报上的规范性文件上报市政府研究室。

5.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联系人档案,落实受理人员责任,认真落实《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及时在政府网站和依申请公开平台公开答复文书格式规范。加强与法制、信访、法院等部门和单位的协调联动,畅通内部工作流转与衔接。2018年我县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条,涉及内容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邢慧晶同志申请公开昌宁县2013年至2017年“三公”经费信息用于科研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164号)文件要求,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根据申请人的要求通过电子邮件予以答复。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一是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修改完善了《昌宁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昌宁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规定,制定印发了《昌宁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分解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明确公开事项办理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规则要求固化到现有业务管理系统中,做到政务公开操作与政府日常工作运行紧密结合、同步运转;三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加强与法制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各种答复合法规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开展保密审查。制定了《昌宁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要求各级各部门对在县政府网站发布的每一条信息必须经过拟稿人、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四级签字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同时填写《昌宁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并向县网管中心报送备案。

3.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严格要求各级各部门做好本单位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并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对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动态更新和调整并及时对外发布。

4.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制度规定,明确由教育、环保、文化、旅游、卫计、住建、民政等部门牵头,广泛征求意见,加强分类指导,研究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起草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三、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落实。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充实了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做到了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常性过问政务公开工作,政府办公室主要领导帮助提醒督促分管部门的政务公开,全县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各方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二)细化责任落实,严格考核奖惩。采取年度目标任务下达制度,倒逼部门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年初,县人民政府制定工作计划,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能职责、行政审批事项及服务事项,科学合理下达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障目标任务。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工作有目标、责任有落实。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对工作滞后,目标任务未达标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加强载体建设,拓宽公开渠道。切实把载体建设作为政务公开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全县形成了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昌宁新闻网、广播电视等媒介为补充的政务公开体系。切实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活动,及时开设专栏做好宣传报道,完善政务公开保障机制,强化信息更新发布,突出信息质量,多渠道收集信息,坚持定期发布更新,及时宣传全县动态。

(四)加强业务培训,补缺业务短板。始终把培训指导贯穿于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全过程,通过集中培训和督促自学的方式,引导各信息公开单位转变思维,拓展渠道。与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发布人员开展座谈,帮助各单位深入分析问题症结、挖掘信息渠道、提升公开质量。通过培训指导,全县政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均得到大幅提升。

(五)突出重点工作,提升信息质量。围绕省、市、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增强公开实效,在公开内容上,突出整体安排,各负其责,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均督促部门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并保证政务信息公开质量。

(六)强化督促检查,全县整体推进。将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目标考核的重点内容,严格考核奖惩。要求乡镇、县直各部门强化人员培训和内部监督检查,完善相关内控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

四、存在的困难问题

2018年,经过努力,我县政务公开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丰富,整体呈现出全面推进、不断深入、逐步规范、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少数部门对政务公开和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存在发布的信息内容简单、质量不高,公开不及时、时效性不强的现象;二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机构基本是综合协调各项事务的办公室,没有相对固定人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流动后,没有及时充实;三是部分部门没有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没有形成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机制。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深入贯彻实施条例、规定,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制度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培训指导,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一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总结政务公开工作经验,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开办讲座或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交流,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综合业务素质;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力量建设,切实加大政务公开人员、经费、设备等保障工作的投入,健全完善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三是进一步狠抓落实,强化政务公开督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各单位的综合考核指标结合,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继续深化政务公开考核机制,细化考核内容,创新考核方式方法,积极发挥检查考核指挥棒的导向作用,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