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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76-X-02_D/2018-0105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18-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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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41号)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7〕78号)文件要求,昌宁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部署,细化工作任务,狠抓工作落实,政务公开要点落实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

县人民政府充实和调整了昌宁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下发《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昌宁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国家保密局局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政务公开的副主任、县政府办网管中心主任、县政府办法制办副主任、 县纪委监察局局长、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以及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总工会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并对外公开发布。同时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建立政务公开组织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县政府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的政务公开进行常态化的督查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通过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为全面推进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1.加强预期引导。加强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客观发布经济社会运行真实情况,引导全社会认清和尊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加强舆情收集研判,针对涉及全县经济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客观及时、有说服力地发声,澄清事实,解疑释惑,增强社会各界对我县经济稳中向好的信心。一是在发改部门网站及时公开全县经济运行分析情况和计划报告,同时按季度公开全县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及时推送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及解读,包括反映质量、效益、结构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等方面的内容;二是在人社部门网站公开新一轮个人申请“贷免扶补”、“小额担保”创业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帮助创业者和企业及时了解最新贷款政策;三是按省、市、县相关规定,每月在财政局部门网站公开全县当月财政收支情况,力求做到及时公开,数据准确,分析到位。大力转发国家、省市关于农业、金融、税收等方面的政策文件,以便企业及时获悉最新政策;四是充分利用本册、统计门户网站和“数据昌宁”微信公众号,公开2016年经济工作手册1期、2017年国民经济主要指标10期、统计信息70期、统计分析35篇,准确反映并解读经济发展规模、质量、效益、结构、规律,正确引导社会公众对经济形势的认识判断;五是公开昌宁县2016年度及2017年上半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跟踪审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划转清算审计、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昌宁县水网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等情况,切实做好我县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结果公开。

2.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一是在财政局部门网站及时公开省市关于取消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地方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政策文件,自2015年来,我县共取消、停征、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达26个,为全县企业和个人减负500多万元;二是公开昌宁县地方审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定价项目清单,明确收费项目、设立依据、定价权限;三是及时公开和下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各险种降费文件,为企业减负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60.8万元、工伤保险减负68.4万元、生育保险减负28.2万元、失业保险位减负75.61万元,为机关事业单位减负失业保险180.17万元,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减负失业保险94.18万元;四是县工信局先后4次转发公开市工信委解读《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0条措施的意见》等政策文件;五是国税、地税部门及时转发公开国家税务总局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优惠目录、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等相关文件,公开发放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手册440份,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

3.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围绕易地扶贫搬迁、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PPP等重大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定期发布项目审批、进展、建设信息,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截止2017年12月15日,共发布招标中标公告972条,受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12个部门71项,受理政务服务事项48个部门7973项;发改部门及时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先后全文公开《关于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昌宁至保山高速连接县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昌发改投资〔2017〕136号)和《关于昌宁生物资源加工工业园区田园片区北部市政管网及路面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昌发改投资〔2017〕261号)文件;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等部门通过门户网站、昌宁信息、昌宁政务信息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各自领域重大项目建设情况。

4.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全面公开PPP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等信息,加大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公开昌宁县PPP项目进入国家发改委项目库5个,进入国家财政部项目库10个。按要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相关文件及政策解读3条。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1.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不断推动简政放权,我县于2015年10月以来开始对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垂直管理部门设在我县并具有行政职权的机构共进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工作。经清理,3个垂直管理部门(国税局、地税局、气象局)暂不纳入此次权责清单清理范围,27个县直部门、13个乡镇保留了行政职权事项,10个县直部门作了职权事项零报告。县乡(镇)两级共保留行政职权7396项,对应责任事项55458项,对应追责情形52998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对经过确认保留的行政职权和对应责任事项等,除保密事项外,均以权责清单形式将每项行政职权及时在省编办网站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通过梳理,及时公开县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187项、县级部门74项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100项、乡(镇)级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300项、县级取消行政审批事项62项,承接市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99项等权力事项;公开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截至目前,共受理备案投资项目62个;在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开《中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保山市实施清单》、《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昌宁县县级定价项目清单的通知》(昌政办发〔2017〕156号)等政策文件;人社部门大力公开“五证合一”、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人力资源服务清单等政策文件;教育部门及时对外公开教师资格认定,民办学校审批,学校合并、撤销、搬迁审核等事项;在市场监管局部门网站公开“一单两库”(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监管对象名录库)、涉企信息归集、企业异常名录管理信息等事项;围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目标,重点对县域“四上企业”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共抽查企业29家,抽查比例达30%,抽查结果在“云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协同平台”进行公示;不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明显位置设置了省网办事大厅的链接,群众可多渠道实现网上预约、咨询、受理、办理、查询、反馈等环节线上线下无缝衔接,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编制工作。

2.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督促国有企业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公开县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在财政部门网站公开《昌宁县县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办法(暂行)》(昌国监【2016】90号)文件和全县12户国有企业的领导班子的人事任免及监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3.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一是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我县农产品价格以及各类农产品供需平衡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全年通过昌宁县农业信息网共发布农产品价格信息38条。二是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年内通过部门网站公开关于兑现中央、省级支持耕地力保护资金4156.122万元,涉及面积65万亩、农户77254户信息。三是及时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展情况。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严格管控质量、加强指导督查、进一步突破重点难点问题、规范完善档案管理,对各个阶段的工作情况和进度适时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土地确权颁证工作顺利进行。四是公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承包“三权分置”等相关政策和工作开展情况;五是大力公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创业创新政策。

4.推进财税改革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按时限监督全县各预算单位公开工作。公开《昌宁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政府性债务举借情况及政府债务预算情况》、《云南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解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解读等政策性文件,不断完善政府资金和债务信息公开,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大力公开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加强“营改增”政策辅导培训,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尽快适应新税制,用好抵扣政策,更好享受减税红利。强化风险应对意识和舆情管控意识,主动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确保整体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深入宣传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成效。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1.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公开透明。一是在财政局部门网站公开转发《云南省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7年低碳部分)》、《省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加强园区循环化改造》等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有关政策文件;二是及时公开发布扶持“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园申报情况;三是在工信局部门网站公开微型企业培育政策文件及工作信息6条,农村淘宝合伙人招募2期;四是大力公开粮食生产和经济作物方面的政策文件,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2.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公开透明。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制度,向社会公示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已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公布企业产能、奖补资金分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在工信局部门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提出2017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方案或建议意见的通知》和我县煤矿改造升级、关闭退出等情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外公开全县2家水泥产品企业获证情况。

3.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公开透明。定期对外公开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运行情况、进出口情况及政策兑现情况,分析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网络消费趋势及原因,研究细分领域消费特点,引导推动全县消费的增长。加快推进12315、12365投诉平台建设,切实做好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结果公开工作。年内主动公开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9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2.32万元,消费者诉求处理率达100%,消费者诉求满意率达100%。公开答复消费者咨询308人次,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录入云南省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系统产品质量违法案件136件、录入刑衔接系统案件143件。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公开力度。适时公开商务领域行业企业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案件,加强电子商务企业的行业管理,强化交易平台监管,即时公开公示电子商务企业新政策资金奖励情况。及时公开旅游指标发展、旅游投诉情况和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具体行政处罚信息。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1.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加大扶贫脱贫信息公开力度。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扶贫对象能看得到、看得懂,方便群众参与和监督,形成全社会参与扶贫济困的良好氛围。一是截止2017年12月15日,我县共发布脱贫攻坚信息230条,其中:涉及扶贫政策方面86条,扶贫项目资金方面66条,扶贫攻坚工作信息咨询方面18条,其他脱贫攻坚信息60条,通过政务信息公开,有力地促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二是通过县财政局部门网站及时对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进情况、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情况和昌宁县2017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情况进行公示;三是大力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要求乡镇和行政村对外公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名单、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加大社会扶贫信息公开力度,增强社会扶贫公信力和影响力,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养老服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养老服务实事项目进展情况、老年人口状况和老龄事业发展情况,做好养老服务补贴政策调整等信息公开工作。年内公开社会救助信息公开12条,救灾信息4条,养老服务信息3条,其他民政信息公开8条。

2.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等文件,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及时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排污费征收管理情况。推进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和污染减排信息公开。按季度公开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等。截至2017年12月15日,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5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8条,监督性监测信息12条,集中式饮用水源监测信息4条,排污许可证3条,部门预算2条,部门决算2条,法律法规7条,通知公告7条,其他信息42条。在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公开排污收费26家,在行政司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公开环境违法案件11件;二是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河湖保护情况。根据省、市、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全文公开《昌宁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到2017年底,全面建立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基本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严格监管、保护有力的河库塘渠管理机制,到2020年,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3.推进教育卫生计生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做好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地区、薄弱学校、薄弱环节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公开工作。有序公开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积极公开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公布。积极推动学校财务信息公开,主动公开预决算信息。及时公开学校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学生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发放情况和管理规定等事项,做好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的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推进教育监管信息公开,加大国家教育督导评估监测报告发布力度;二是通过宣传栏、电子屏、微信、网站公开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信息。“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公开印发各类宣传品3万余份,通过培训、文件、专题栏目等多种途径做好政策解读。通过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以及公开栏、公示栏、文件、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简讯232条。严格落实“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工作人员挂牌上岗,医疗服务药品、项目价格逐一公示等制度,收费处设置了语音提示,出入院、医保、出生证办理流程均实行公示告知。公开办事指南、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就医指南、医疗服务信息、收费信息、健康教育信息,为干部职工参与单位发展搭建平台,为群众搭建监督平台,为患者搭建方便就医平台。

4.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加强食品药品行政许可与处罚双公示,定期公开行政许可信息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年内公开食品抽检416批次,药品抽样任务90批次,医疗器械抽样4批次,化妆品抽样6批次,公开食品经营许可202家,经营许可注销1家,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9期;依法公开监管动态信息82条,互动交流1条,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名称;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作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信息等行政权力信息58条;在“云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协同平台”录入涉企信息3465条。(其中行政许可3265条,行政处罚32条,抽查检查65条,小微企业扶持103条);督促各类市场主体公示年报信息45399条次,各类市场主体年报信用信息公示率均在95%以上;对成员单位通过模块填报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小微企业扶持、联合惩戒的涉企信息数据进行归集公示,目前,全县共归集政府部门涉企信息3108条;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信息、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公示,公开春(秋)季学校食堂及周边环境、白酒小作坊、散装白酒等9次专项整治,公开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终止妊娠药品医疗器械、全县学校(含幼儿园)等集体用药单位药品安全11次专项整治,切实保证了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知情权。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1.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大力转发、发布金融市场政策各环节信息,新闻媒体解读和回应政府债务、银行信贷、企业投资负债、资本市场运行、互联网金融、人民币汇率等方面的国内外舆情,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稽查执法工作动态以及行政处罚决定、市场禁入决定和行政许可决定等信息。公开2017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期间组织宣传活动开展情况,通过积极开展群众的防风险意识教育宣传及风险提示,切实提高了公众的防风险能力。

2.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信息公开,稳控房地市场平稳发展。住建局建立信息发布机制,定期发布房地产信息,做好差别化信贷、因地制宜合理安排住宅用地等房地产政策的解读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继续认真开展深化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有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的公开。年内共公开信息16条,其中:棚改工作3条、规划计划公开1条、保障性住房配租方案1条、报名申请表1条、配租推进情况2条、购买商品房政府补贴1条、危房改造情况1条、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1条、其他信息5条。全方位公开有关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分解、补助对象范围与补助标准、建设标准、资金筹集与管理、工作流程等内容。对象身份确认以及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家庭户数、资金支出等情况公开工作。

3.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工作。每月对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通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信息。2017年,全县无重大安全隐患和挂牌督办隐患。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检查信息公开力度。重点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安全整治情况、安全生产大检查、应急演练、执法信息公开。依托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系统,对常规执法检查、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及时公开发布。主动接受企业职工、社会公众和媒体的批评监督,使企业增强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自我约束性。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1.强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集中公开。制定下发了《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求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意见的通知》,对专栏发布内容等作了明确要求,目前,相关内容正在充实完善。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认知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昌宁县及时安排昌宁县电视台做出新闻报道,及时在昌宁电视台上播出,方便群众了解相关政策和信息。按要求制定昌宁县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并在门户网站上对外公开。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按照“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先审核、后公开”,“一事一审”等审核规定,把信息公开审核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会议办理程序有机结合起来。

2.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严格落实《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文件的通知》(保政办发〔2016〕190号)要求,切实保障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有序开展,在县政府门户网开设“政策解读”栏目,对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及时公开县十七届人大一次、政协九届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委员提案25件的办理情况,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互动交流专栏,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回应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截止2017年12月15日,政府门户网共收到群众在线提问247条,回复247条,回复率达100%,回复情况全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3.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网站抽查情况和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实际,对县政府门户网进行改版升级,目前正在完善充实。按照要求及时关停县级部门23家网站,将其内容整合到政府门户网站,切实提高政府网站建设和运维管理水平,不断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最大限度提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的运行效率。全面提升政府门户网站办事功能,按照省、市人民政府部署要求,实现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互联互通,完善政府网站“办事服务”栏目。认真履行政府网站监管责任,做好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及时公开抽查情况;二是不断加强“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电话指导管理,完善工作机制,理顺办理程序,规范服务流程,确保热线电话有人接、能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4.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统筹指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人员分工和工作职责,并对外公开发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完善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通过集中培训和督促自学的方式提高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年内对县直各部门工作人员在网站管理和信息发布方面召开工作会议2次,业务知识培训1次。日常工作中,通过电话、政务公开QQ群、集群网站等平台加强业务指导,将政务公开相关政策文件、法律规范发布在政务网站或上传至QQ群内,要求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加强自我学习,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5.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明确县政府各组成部门为县人民政府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责任单位,编制了《昌宁县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答复方式、答复时限等,并在县政府门户网提供信息公开申请表的下载。

三、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落实。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充实了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做到了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常性过问政务公开工作,政府办公室主要领导帮助提醒督促分管部门的政务公开,全县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各方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二)细化责任落实,严格考核奖惩。采取年度目标任务下达制度,倒逼部门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年初,县人民政府制定工作计划,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能职责、行政审批事项及服务事项,科学合理下达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障目标任务。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工作有目标、责任有落实。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对工作滞后,目标任务未达标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加强载体建设,拓宽公开渠道。切实把载体建设作为政务公开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全县形成了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昌宁新闻网、广播电视等媒介为补充的政务公开体系。切实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活动,及时开设专栏做好宣传报道,完善政务公开保障机制,强化信息更新发布,突出信息质量,多渠道收集信息,坚持定期发布更新,及时宣传全县动态。

(四)加强业务培训,补缺业务短板。始终把培训指导贯穿于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全过程,通过集中培训和督促自学的方式,引导各信息公开单位转变思维,拓展渠道。与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发布人员开展座谈,帮助各单位深入分析问题症结、挖掘信息渠道、提升公开质量。通过培训指导,全县政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均得到大幅提升。

(五)突出重点工作,提升信息质量。围绕省、市、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增强公开实效,在公开内容上,突出整体安排,各负其责,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均督促部门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并保证政务信息公开质量。

(六)强化督促检查,全县整体推进。将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目标考核的重点内容,严格考核奖惩。要求乡镇、县直各部门强化人员培训和内部监督检查,完善相关内控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

四、存在的困难问题

2017年,通过努力,我县在搭建政务公开平台、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充实政府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政务公开查阅平台建设,政务信息检索和互动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少数部门对政务公开和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存在发布的信息内容简单、质量不高,公开不及时、时效性不强的现象;三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机构基本是综合协调各项事务的办公室,没有相对固定人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流动后,没有及时充实;四是政务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公开内容有待深化,政务公开影响面还不够广。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夯实基础、扩大范围、创新方式、完善机制”的总体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深入贯彻实施条例、规定,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制度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培训指导,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一是加强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载体、媒体功能和信息检索、互动服务功能;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总结政务公开工作经验,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开办讲座或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交流,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水平;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力量建设,进一步加强人员、经费、设备等保障工作投入,健全完善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四是狠抓落实,强化政务公开督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各单位的综合考核指标结合,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继续深化政务公开考核机制,细化考核内容,创新考核方式方法,积极发挥检查考核指挥棒的导向作用,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附件:昌宁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落实情况表。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