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X/20240619-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利企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4-06-19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函〔2024〕21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标识统一、功能完善、设施完备、管理规范的要求,在全县各级政务服务场所、档案馆、图书馆,提供规范的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政策宣传解读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政务公开服务。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县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
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县档案馆、县图书馆等服务场所建设县级政务公开专区,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镇级政务公开专区,村级便民服务站在乡镇指导下可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专区建设。
二、建设内容
县政务服务大厅、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务公开专区需建设查询阅览区、申请接收区、政策咨询区3个功能区。县档案馆、县图书馆的政务公开专区主要建设查询阅览区。
(一)查询阅览区
1.设立电子查阅点。通过联网计算机或自助查询机将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栏目以专栏或专题页面形式提供查阅政府信息服务,方便群众了解政务公开标准、查阅已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咨询政务服务事项。
2.设立资料查阅点。设置资料架、文件柜等实体载体,摆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办事服务指南、政府公报等政府信息资料,其中办事服务指南以宣传册或工作手册的方式制作。通过落地式展架悬挂张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办事服务二维码等内容,切实提高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性和时效性。
(二)申请接收区
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及样表,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满意度评价等。
(三)政策咨询区
设置政策咨询台,依托政府网站政策咨询问答库,提供“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
三、建设标准
(一)标识统一
按照庄重、大方、美观的原则,在政务公开专区醒目位置设置标识牌,统一标识为“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区统一标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放置公开资料的报刊栏、资料架或文件柜等统一标识“公开资料展示架”,政务公开查询电脑或自动查询机旁应放置带有“政务公开查询”字样的固定立式台卡或张贴“政务公开查询”标识。所有标识牌字体应与“政务公开专区”一致,使用白底蓝字,字号可依据标识牌大小适当缩放。设有平面示意图、楼层索引图的场所,要在图上标注“政务公开专区”所在位置。
(二)功能完善
合理规划各功能区域,各功能区要相对集中,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服务和政策宣传一站式服务。
(三)设施完备
配备计算机、打印机、资料架、落地式展架、办公桌椅等设备,提供查询、申请、咨询等服务。可结合实际配备触摸查询一体机、自助查询办理终端、LED大屏等设备,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办事指南查询、业务自助办理等服务。
(四)管理规范
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专区管理工作,提供办事咨询、政府信息查询和申请指引等便民服务,组织开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接待和服务保障能力。定期补充更新相关资料,加强政务公开专区日常管理、维护,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四、责任分工
(一)县级政务公开专区
1.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的县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间:2024年7月15日前)
2.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牵头单位:县档案馆、县文化和旅游局,完成时间:2024年7月15日前)
(二)乡镇政务公开专区
参照县级建设要求,结合本乡镇实际进行建设。各乡镇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参照县级进行梳理,具体业务可与县政务服务局对接。(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4年7月底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协调指导、牵头单位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协作推进的工作机制。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全县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牵头单位要切实做好政务公开专区具体建设及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政务公开服务。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的县直有关部门是县级政务公开专区的共建单位,要按要求定期提供本单位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接收及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积极推进、支持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协调指导,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推动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有效衔接、协同发展。
(二)强化制度建设
各牵头单位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专区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完善服务机制,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保证政务公开专区规范运行。认真做好政府信息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策咨询、政务公开意见建议等事项信息登记、移交办理,为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参考。
(三)落实工作保障
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应充分整合现有场所和信息化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牵头单位要对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提供必要的场地、办公设备等,安排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专区工作。政务公开专区工作人员应熟悉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法规、制度以及工作流程,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指导和协助群众通过联网计算机或网络自助查询政府信息,及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现场申请和政策咨询。
(四)严格监督考核
县政府督查室将对全县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对未按要求建设或推进不力、服务质量不高的,将予以督促整改或通报批评,并将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和运行情况纳入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确保全县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8日
(此件删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