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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76-X/20250801-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意见征集 发布日期 202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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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征求《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为进一步保护全县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及其栖息地,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非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拟在全县特定范围内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现将《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一、公示时间: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30日,为期30天。

二、公示方式: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yncn.gov.cn)。

三、公众意见提交途径:相关意见建议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邮寄信件等方式提交,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公示结束后将进一步修改完善。邮寄地址: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昌宁县田园镇兴宁街114号),邮政编码:678100(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标注“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联系电话:0875-7130082 邮箱:changlinban@163.com。


附件:1.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的起草说明

3.《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回复表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