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X/20250319-00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意见征集 | 发布日期 | 2025-03-19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规定,县人民政府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严格的目录化管理,拟编制2025年度全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将《昌宁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征求时间:2025年3月19日—2025年4月19日。
征求方式:1.将书面意见建议寄送或报送至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法律顾问股(以单位名义反馈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2.将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bscnzfb@163.com。
联系地址: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龙井社区南门街8号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5-7130220 联系人:何雪玲
感谢对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的支持!
附件:1.昌宁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
2.关于《昌宁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9日
附件1
昌宁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依据 | 承办部门 | 是否听证 | 完成时限 | 决策事项层级(注明省级、市级、县级、部门) |
(一)规划类 | ||||||
1 | 2025年昌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 县发展改革局 | 否 | 2025年2月 | 县级 |
2 | 昌宁县水网建设规划 |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水网建设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办规计〔2024〕235号) | 县水务局 | 否 | 2025年5月 | 县级 |
3 | “十五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四条 | 县林业和草原局 | 否 | 2025年12月底前 | 县级 |
4 | 昌宁县“十五五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规划”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 县应急管理局 | 否 | 2025年12月底前 | 县级 |
5 | 昌宁县中心城区详细规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原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并报送编制计划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便签〔2024〕1号) | 县自然资源局 | 是 | 2025年12月底前 | 县级 |
6 | 保山市昌宁县桂花树水库、大菠萝箐水库等11个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 否 | 2025年12月底前 | 县级 |
(二)公共资源配置类 | ||||||
(三)重大政策措施类 | ||||||
(四)价格管理类 | ||||||
7 | 制定昌宁县骨灰堂骨灰安放管理收费标准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山市民政局关于将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纳入政府定价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保发改价格〔2022〕304号) |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政局 | 是 | 2025年6月底前 | 县级 |
8 | 昌宁县县城规划区及柯街镇等12个乡镇集镇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2024-202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县自然资源局 | 是 | 2025年3月 | 县级 |
(五)长期管控措施类 | ||||||
(六)其他需要提请集体研究的重大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