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X-/2018-1228009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发布日期 | 2018-12-28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18年保山市市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单位及直属机构:
依据《保山市财政局 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保山市民政局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保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方案的通知》(保财非税〔2018〕28号),为提高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依法规范涉企收费行为,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依据中央、省公布的收费和基金项目标准文件,现将《2018年保山市市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2018年保山市市本级涉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予以公布。
凡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基金项目,一律不得向企业征收。如遇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调整,则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所公布的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附件:1.2018年保山市市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2018年保山市市本级涉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