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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76-X-/2021-0504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发布日期 2021-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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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办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问题进展情况通报(二十五)

5月4日,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向保山市交办第28批次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8件,涉及5个县(市、区),其中:隆阳区4件(含工贸园区1件)、施甸县1件、腾冲市1件、龙陵县1件、昌宁县1件。保山市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第一时间将督察组交办件全部转相关县(市、区)进行办理。

截至5月4日,督察组交办保山市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共25批次107件,涉及5个县(市、区),其中:隆阳区64件(含工贸园区12件,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3件)、施甸县14件、腾冲市24件、龙陵县2件、昌宁县3件。

各县(市、区)转办件统计

序号

县(市、区)

总计

来电

来信

1

隆阳区

64

47

17

2

施甸县

14

10

4

3

腾冲市

24

9

15

4

龙陵县

2

1

1

5

昌宁县

3

3

0

(截至时间:2021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