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X-/2020-092800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发布日期 | 2020-09-28 |
文号 | 昌财发〔2020〕89号 | 浏览量 |
田园镇、温泉镇、柯街镇、更戛乡、珠街乡人民政府,县中心敬老院、县殡葬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强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民政事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20〕160号)要求,经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研究,并报请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现将我县2020年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金额和项目详见附件。此款资金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资金、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和生活补助资金、殡葬设施建设补助资金。
各项目实施单位请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切实加强资金监督和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将适时开展资金专项监督检查。
附件:1.昌宁县2020年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2.绩效目标分解表
昌宁县财政局 昌宁县民政局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