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01526376-X/20240712-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 发布日期 2024-07-12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深化公开内容,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强化公开平台管理、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有效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切实增强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推动政务公开贯穿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全过程。

二、考核情况

乡镇人民政府平均得分96.64分,县直单位平均得分96.79分。其中,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总体较好的有:翁堵镇、珠街乡、鸡飞镇、柯街镇,县直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总体较好的有: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草局、县产业园区管委会。

三、存在问题

(一)组织机构不健全。部分单位未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未明确分管领导、业务人员和责任股室。有的单位业务人员频繁更换,工作缺乏必要的稳定性、连续性。工作人员变动后交接不到位,新老人员相互推诿扯皮,出现问题时找不到人,导致新接人员不清楚政务公开具体要干什么、要怎么干,工作断档失管、异常被动。

(二)公开内容不全面。部分单位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主动公开15个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多为一些工作动态、通知公告,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较少;有的单位为避免失误,信息发布量较少,存在为公开而公开、应付公开情况。

(三)发布审核不严实。部分单位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上发布的信息审核把关不到位,表述错误、严重错敏词时有发生;有的单位公开信息存在泄露个人隐私信息;还有的单位发布信息存在红头、红章文件。

(四)公开信息不规范。一是栏目信息发布混乱。部分单位在政府网站上公开的内容与公开栏目名称不符,有的还存在简单设置一个栏目后所有内容全往里放,出现张冠李戴的情况。二是公开内容格式不规范。部分单位没有按要求在网站后台进行规范排版,发布的内容在网站前台显示不全或错乱。三是公开属性标识不规范。部分单位未按要求对政策文件标识公开属性,有的单位虽然标识了,但未在指定位置标识,存在标识不规范。还有的单位对不需要标识公开属性的党委(党组)文件进行了标识。

(五)平台管理不到位。一是政务新媒体开办程序落实不严。有的单位未向县政府办公室报备在微信公众平台擅自开设微信公众号。二是部分单位未向县政府办公室报备擅自修改政务新媒体账号名称、负责人、联系人等信息。三是部分单位微信公众号未按要求开设“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我向总理说句话”等菜单栏目。

(六)政策解读差距大。多数单位未按照《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要求对本单位的政策文件开展政策解读。有的单位在政府网站已经公开政策文件,但相应的政策解读材料却未公开。有的单位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多数以文字解读为主,未开展多元化政策解读,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对政策实质性解读不够。

(七)信息更新不及时。部分单位政府网站上的公开栏目存在长时间未更新信息的情况,有的单位“政策文件、财政资金、发展规划、通知公告、行政执法、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惠农信息、农民增收、救灾”等有关栏目超过半年未更新信息;有的单位领导岗位已经变动,但却未在政府网站进行更新;有的单位政务新媒体超过两个星期未更新信息。

(八)留言答复不及时。有的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网民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上的留言,需要县政府办公室多次工作提醒后才能完成答复。部分单位答复网民留言质量不高,存在敷衍应付、答非所问的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已经建立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应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没有建立的要及时建立,明确分管领导、业务人员和具体股室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工作有专人负责,有机构承担,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稳定有序开展。

(二)深化公开内容。各乡镇、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不断提升公开质效。

(三)抓实发布审核。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制度,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上发布的每一条信息必须经信息拟稿人、信息公开承办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签字审核把关后才能公开,切实把好公开信息的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内容关等。

(四)规范发布信息。一是要规范设置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上的公开栏目,对于不需要的栏目要进行删除,对可以合并的栏目要进行优化;二是要对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上公开的信息进行规范排版,确保发布信息后台和前台的一致性。三是要严格按照要求对本单位制发的政策文件规范进行公开属性标识。

(五)强化新媒体管理。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开设政务新媒体,不得随意开设。政务新媒体的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要按要求填写《云南省政务新媒体备案登记表》报县政府办公室进行审批备案,由县政府办公室报经市级、省级审批同意后才能开展相关后续工作,严禁出现“先开设后备案”“先注销(关停)后备案”的情况发生。

(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各乡镇、各部门要提升政策解读质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策解读工作。要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要求,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要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多采用图表图解、视频动漫、政策问答等多元化形式开展解读,切实提升政策解读水平。

(七)抓实更新发布。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信息发布时限要求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信息更新发布工作,政府网站的“工作动态”类栏目信息做到每星期内有更新,通知公告、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等栏目信息做到6个月内有更新,其他类别栏目做到1年内有更新,常态化、接续性的工作有关栏目信息要做到按月或按季适时更新(如:社会救助、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安全事故通报、岗位补贴、优抚对象补助发放)。政务新媒体做到每2周内有更新。

(八)抓实留言答复。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处理网民在县政府网站的留言、咨询、投诉等信息,答复内容要紧密结合问题,详尽细致,同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网民留言要做到5个工作日内答复。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2日

(此件删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