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X-/2020-0421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 | 发布日期 | 2020-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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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根据《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2019年度综合考评办法〉的通知》(昌办发〔2019〕152号)、《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综合考核的通知》(昌办电〔2019〕85号)和《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的通知》(昌政办发〔2019〕85号)等文件有关要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0年3月24日组织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2019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评定,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以两种方式开展:
一是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A类)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内容的,以检查网站公开内容方式开展考核。
二是未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内容的单位(B类),以检查台账资料方式开展考核。
此次考核根据县级综合考评工作要求,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县市场监管局、教体局、交通局、应急局、住建局、医保局、地震局、机关事务局、田园镇等单位政务公开业务人员10人,采取非实地考评的方式,通过查看政府门户网站、查阅台账资料、综合评议等方式进行考核,对各单位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组织保障情况、主动公开工作情况、专项工作情况、载体建设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及回应工作情况等内容进行全面检查,结合平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的综合考评。从考核评比情况看,大部分乡镇和部门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机构和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进一步完善。大部分乡镇和部门成立了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人员直接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体系,做到领导、机构、人员、责任四落实,形成全县上下齐抓共管、共同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大部分单位健全完善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政策解读、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等各项工作制度,形成了以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开展。
(三)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扎实开展。一是大部分单位能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完善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度报告,并在政府网站公开;二是多数单位能按照主动公开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抓好各领域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三是公开信息质量进一步提升,多数单位能按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切实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上发布信息的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四是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大部分单位在政府网站公开的信息能基本做到信息内容与公开栏目对应一致;五是公开载体进一步丰富,各单位根据职能职责,在以政府网站为主要公开载体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使用政务新媒体、公开专栏、政务服务大厅等载体公开政府信息;六是网民在线留言答复及时,多数单位能做到在3个工作日之内给予网民答复,且答复内容完整、详细、准确。
二、考评结果
(一)13乡镇情况
1.优秀等次:大田坝镇、湾甸乡、卡斯镇、田园镇。
2.良好等次:柯街镇、更戛乡、漭水镇、珠街乡、鸡飞镇、勐统镇、温泉镇、翁堵镇。
3.合格等次:耈街乡。
(二)县直部门情况
1.A类单位:
(1)优秀等次:市场监管局、文化和旅游局、教育体育局、林业和草原局、住建局。
(2)良好等次:水务局、交通局、司法局、税务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发改局、应急管理局、民政局、财政局、工信局、人社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统计局、政务服务局、投资促进局。
(3)合格等次:扶贫办、审计局。
2.B类单位:
(1)优秀等次:医保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2)良好等次:民宗局、信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工业园区、供销社、地震局。
(3)合格等次:搬迁安置办公室、森林公安局。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少数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部分乡镇和部门没有成立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未明确分管领导、业务人员和具体的责任股室,有的虽然成立了领导小组,但未按要求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三是部分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不健全;四是部分单位没有按“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如《公开条例》要求主动公开的十五个方面内容、机构“三定”方案、概况信息、人事信息、政策文件、财政资金、会议信息、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三个领域的政府信息等内容公开不全;五是部分单位没有按年度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领导信息等内容;六是部分单位没有按要求在政府网站发布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或计划、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等内容;七是多数单位未按要求对本级制定出台的各类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八是部分单位对网民在政府网站留言的办理答复质量不高,有的没有在规定时限内答复,有的答复内容简单,存在敷衍应付情况;九是部分单位在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不规范,有的格式不正确,有的发布内容与公开栏目不对应,出现张冠李戴情况;十是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不到位,部分单位发布的信息存在错别字、漏字问题,有的甚至存在严重错误;十一是部分单位政务新媒体管理不到位,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发布内容不严谨等问题,有的甚至存在“僵尸”、“睡眠”情况;十二是大部分单位未按要求及时、全面上报《昌宁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做好该项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提高工作效能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力量建设,要明确分管领导、业务人员和具体股室负责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补齐工作人员,同时做好相关业务工作交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衔接,不断档。
(三)完善制度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政策解读、文件公开属性标识等各项工作制度,切实用制度管人管事,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四)严格发布审核。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各单位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上发布的所有信息需经单位信息拟稿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4人层层签字审批后才能公开,并按要求填写《昌宁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同时将电子版报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股。
(五)深化主动公开。紧紧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及时、准确、全面主动公开群众普遍关心、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财务、重大决策、重大项目、住房保障、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土地征转让、集体资产变动、农业农村政策、合作社经营、筹资筹劳、社会救助、脱贫攻坚等各类政府信息。
(六)强化载体建设。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和《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切实抓好政务新媒体的管理和信息更新发布工作,确保政务新媒体运行规范、维护到位。
(七)抓实解读回应。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确保解读材料于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要切实做好留言答复工作,及时处理网民在县人民政府网站的留言、咨询、投诉等信息,答复内容要切中问题,详尽细致,同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八)狠抓监督考核。各乡镇、各部门要健全完善考核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和干部职工的年度综合考核,责任落实到人,逐步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以制促管,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开展。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请各乡镇,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迅速抓好整改落实,确保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落实到位。整改情况于2020年5月11日前通过电子公文平台报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股。联系人:普存金,电话:7131946。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