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84-X-/2018-1213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社会公益事业 | 发布日期 | 2018-12-11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保山市贫困退出机制实施方案》(保办发〔2016〕50号)及省市有关脱贫退出工作要求,大田坝镇、鸡飞镇、更戛乡、珠街乡围绕贫困乡退出指标认真开展了自检自查,并经昌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核实,各项指标已达到贫困乡退出标准,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拟确定昌宁县大田坝镇、鸡飞镇、更戛乡、珠街乡于2018年脱贫退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17日
联系电话:0875—7131628
通讯地址: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邮政编码:678100
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