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84-X-17_F/2018-0313010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社会公益事业 | 发布日期 | 2017-11-30 |
文号 | 浏览量 |
1.贫困户精准脱贫考核指标。
(1)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3200元;
(2)有安全稳固住房(易地扶贫搬迁、农危改项目以入住为准);
(3)适龄青少年义务教育有保障;
(4)安全饮水有保障;
(5)家庭成员100%参加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家庭医生100%签约;
(6)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100%参加养老保险;
(7)享受一项及以上扶贫政策、资金、项目帮扶。
2.贫困村精准退出考核指标。
(1)贫困发生率低于2%;
(2)县、乡(镇)到行政村道路硬化完成;
(3)通10千伏以上动力电;
(4)广播电视覆盖率达到99%;
(5)行政村、学校、卫生室通网络宽带;
(6)通自来水或饮水水源有保障,人力取水半径不超过1公里;
(7)建有诊断室、治疗室、药房三室分设且建筑面积在60m2以上的标准化卫生室,每所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标准配备乡村医生;
(8)有公共服务和活动场所,党员10人以上或人口200人以上的村民小组有活动场所;
(9)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9.5%以上,初中毛入学率达99%以上;
(10)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5万元以上;
(11)上述第2-9项指标群众综合满意度调查达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