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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6-8-/2020-1210016 发布机构 昌宁县住建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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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34号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关于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34号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李秋、周喜红、王连均、郎志周委员:

各位委员在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湾甸乡上甸集镇进行提升改造的建议》,县人民政府已交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办,县发改局协办。结合协办意见,现将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各位委员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湾甸乡上甸集镇进行提升改造的建议”,我们认为建议很好,契合工作实际,切中问题要害。集镇是城乡建设中最具活力的组成部分和主导力量,发挥着连接农村与城市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快实施上甸集镇提升改造建设,对完善集镇综合功能、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改善人居环境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高度重视,积极采纳,认真研究,但目暂不具备实施条件。主要困难为:一是住建部门已会同发改部门向上汇报协调,省市均未出台对集镇建设的专项资金扶持政策。二是从资金投资渠道来看,集镇建设的投资主体依然是政府,目前县级财政状况,无力解决集镇建设资金。

下步,结合各位代表的建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牵头会同发改部门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瞄准国家宏观政策和资金投向,积极主动向上汇报对接,力争将湾甸乡纳入2021年省级“特色小镇”、市级“美丽集镇”试点建设,以便争取更多专项资金支持。二是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将上甸集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纳入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待专项债券发行后,优先给予保障实施,确保尽早建成投入使用,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三是积极发挥优势,加强集镇建设风貌引导和管控,同时在集镇建设过程中给予必要的技术服务和支持。

最后,感谢各位委员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倾心关注,并肯请各位委员一如既往对我们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

承办人:杨佳华;电 话:0875—7130978。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