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6-8-/2019-082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9-08-20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第九届政协三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县政协提案委: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政协关心和支持下,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单》(昌政办督〔2019〕12号)要求,圆满完成全部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员提案承办情况
今年,县人民政府交办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10件,其中主办5件,协办5件。委员提案内容聚焦当前住房城乡建设热点、焦点和痛点问题,也是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点和中心。,也是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点和中心。自接到县人民政府交办任务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切实把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作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形式,将办理政协委员提案作为部门履行职责,了解民意,改进工作,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能的一个重要渠道,坚持把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作为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了解民意、研究和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健全沟通机制,在办理全过程中,密切保持和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确保实现“办理前联系、办理中征求意见、办理后跟踪回访”,扎实开展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目前,部门所主办的县政协委员提案5件已完成面商和答复,满意率均达到100%。因目前政策、资金等的原因,条件暂不成熟,年内难以解决,都分别订出计划,将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二、采取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始终把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切实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处理委员代表建议办理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每件建议进行认真研究,掌握办理工作情况,督促检查办理进度,既保证了办结时间,又保证了办理质量。
(二)转变工作作风,注重工作实效。改进代表建议办理的工作作风,努力实现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三个转变”,即从“领导批示办理”向“领导带头办理”,从“文来文往”向“人来人往”,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做到“调查研究更加深入、办理措施更加明确、办理效果更加明显”,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有专人抓,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深入开展调研,提升工作质量。为了提高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做到让代表、群众满意,我局对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要求,并不只停留在让代表满意的程度上,我们以此为契机,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开展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调研资料,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把办理工作转化成破解发展难题的重要手段,努力提高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水平。
(四)强化沟通联系,增强办理实效。一是注重与县人大代表的沟通。各承办股室在接到办件后,主动与县人大代表进行沟通,直接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办理要求,明确代表意愿,形成初步答复意见后,再次征求代表意见,意见一致后正式答复。二是加强与办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对主办件积极主动征询协办部门意见;对协办件给予密切配合,在规定时间内向协办单位提交涉及部门的相关答复及意见;对协办件在本单位完成答复意见的同时与其他协办单位及时沟通,听取其他协办单位对相关问题的意见建议,确保代表建议办理的质量。
三、下步工作打算
2019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主办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各协办单位的积极配合支持下,在已规定时限内较好地完成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也借此集中解决一批城乡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但有些建议提案的办理结果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期望和要求仍有些差距,如对一些受体制、政策、财力等条件限制的建议提案,在办理过程中难以突破,个别建议提案办理质量不够高,办理的方式方法不够科学等。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进一步增强建议提案办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把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作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虚心接受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积极采纳代表、委员提出的良好建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努力整改、不断完善,以代表满意、委员满意、人民满意为标准,努力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做得更好。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