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X/20240730-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07-30 |
文号 | 昌政发〔2024〕27号 | 浏览量 |
王国相、李绍习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解决昌保高速公路(昌宁段)征迁超包干资金的建议(第40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昌宁至保山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拆迁及施工环境保障责任书》约定“若因设计等原因导致超出概算额度2%以上的,由两县(区)人民政府与项目公司协商解决,协商解决的前提是将所有超出概算的额度计入项目总投资”。根据项目中期审计结果,实际已超出概算额度2%以上。
一、昌宁县人民政府将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对超包干资金底数进一步精准梳理。
二、鉴于目前实际情况,昌宁县人民政府不具备该项资金的筹措能力,接下来将研究采取两种方式解决昌保高速公路(昌宁段)征迁超包干资金:一是加强向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的汇报,以逐步延长高速公路运营收费期的方式解决;二是加强对市级的请示汇报,请求市级帮助解决。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注,同时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对交通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为建设富强、文明、和谐新昌宁谏言献策。
昌宁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