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4-8-/2021-0720001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1-07-20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11号建议答复的函
邹翠群、杨永富、鲁彩艳、杨桂媛、禹会英、毕月兰、王双林、杨波、张绍武、杨飚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设漭水镇诗歌小镇的建议》 (第11号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县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视和支持!在代表建议中,你们建议:“建议将漭水镇诗歌小镇建设项目列入十四五联乡、联村交通道路建设,对2公里诗歌走廊进行新建及2.5米宽彩色透水路面浇筑,以及实施相关亮化工程,预计需投资300万元,望上级部门给与项目和资金支持”。
接到该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成立办复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向上汇报,组织相关人员深入走访调研。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漭水素有“文墨之乡”,拥有悠久浓厚的历史文化底蕴。近年来,依托“是光诗歌”公益机构,在中小学广泛开展了诗歌教育,取得了好成绩,得到了社会各界及各级党委政府的认可。目前已完成诗歌走廊主题工程建设,为进一步挖掘漭水镇着力打造“诗歌小镇”,提升昌宁文化旅游品牌,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局高度重视乡村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年内即将实施上海市对口支援漭水镇漭水社区黄家寨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并积极开展申报漭水社区创建省级旅游名村和漭水古茶小镇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工作,将漭水镇纳入《昌宁县古茶走廊专项规划》,打造漭水诗歌小镇的旅游品牌。下一步,我局将指导漭水镇诗歌小镇的诗歌走廊建设项目规划,并列入《昌宁县文化和旅游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项目库,并将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不断完善乡村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待项目和资金到位后,将对漭水镇诗歌小镇诗歌走廊建设项目予以支持。
最后,希望你们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昌宁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多提意见、建议,共同促进我县文化和旅游产业大发展、大繁荣。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