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01526406-8-/2020-1210010 发布机构 昌宁县住建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0-12-10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3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3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鲁涛、杨春艳、李文庆等10位代表:

各位代表在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落实建筑垃圾处理责任的建议》,县人民政府已交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各位代表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关落实建筑垃圾处理责任的建议”,我们认为建议很好,契合工作实际。近年来,随着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大批乡村道路、教育卫生和农村危房等脱贫攻坚补短板项目的加快实施,有力改善我县乡村基础设施及农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但在城乡面貌越来越美的同时,建筑垃圾的收集处理已成为美丽乡村建设迫需解决的问题。

对各位代表的建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积极采纳,认真研究。下步将重点抓好两个方面:一是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近期,牵头会同县国土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昌宁分局指导做好建筑垃圾处理规划编制和项目选址,在集镇周边合理布局建筑垃圾堆放场所,满足临时建筑垃圾处理需要,解决建筑垃圾随意倾倒问题。远期,做好建筑垃圾综合回收利用产业布局规划和项目建设,提升我县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水平。二是建立健全建筑垃圾管理处置长效机制。对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理实行全过程管理。对政府投资项目,住建部门在办理施工许可的同时,与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签订建筑垃圾处理三方协议,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工地源头管理,督促施工企业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并清运到指定场所,杜绝发生运输车辆未加盖、超载、沿途撒漏等问题,共同维护城乡良好的生态环境。

最后,感谢各位代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倾心关注,并肯请各位代表一如既往对我们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

承办人:杨佳华;电 话:0875—7130978。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