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94-6-/2019-122600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关于对昌宁县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3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意见
尊敬的张建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兑付2017/2018榨季蔗农蔗款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建议一:请县政府责令恒盛公司在短期内迅速筹措资金,优先兑付2017/2018年拖欠蔗农的甘蔗款,并向蔗农支付相应的资金占用利息。
建议二:请县政府责令恒盛公司定期向蔗农群众公布资金筹措情况和兑付情况。
答复意见:一是恒盛公司欠蔗农蔗款情况。2017/2018年榨季,昌宁恒盛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应付蔗款合计106716453.26元,其中:应付甘蔗款98445898.76元,应付蔗种款8270554.50元。2017/2018年榨季期间一期已兑付蔗款63741754.70元(兑付全部甘蔗款59.7%),至2018年末尚欠蔗款合计42974698.56元。二是蔗款兑付情况。昌宁县人民政府对公司拖欠蔗款问题高度重视,多次多方协调,由恒盛公司向昌宁县佳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借款2200万元、向昌宁农行借款800万元、公司白糖销货款回收1298万元,先后筹集资金4298万元用于兑付所欠蔗款。公司分别于2019年1月30日、2月1日至3日、2月11日至18日对所欠蔗款进行兑付,至2019年2月18日所有欠款已全部兑付完毕。三是本榨季蔗款兑付情况。本榨季蔗款兑付公司采用分期支付办法,首期蔗款按200元/吨进行兑付,余款250元/吨公司将根据产品销售进度及货款回收情况适时兑付,全力保障蔗农权益。
昌宁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2019年8月5日